债务追讨起诉期限是怎样的
债务追讨起诉期限是怎样的债务人借钱不还是很多债权人头疼的问题,于是有很多人想通过法律的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那么债务追讨起诉期限是怎样的?为您整理了这篇文章,希望帮助您解决这方面的问题。
一、债务追讨起诉期限
为了保障司法秩序,节约司法资源,我国法律对于诉讼有时效的规定。债权债务纠纷是一般民事诉讼,适用普通的诉讼时效,也就是:1、两年。我国《民法通则》第135条规定的,“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限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2、特殊情况适用二十年。我国《民法通则》第137条规定,“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根据这一规定,最长的诉讼时效的期间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权利享有人不知道自己的权利被侵害,时效最长也是二十年,超过二十年,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二、诉讼时效的中断
诉讼时效的中断是指在诉讼时效期间进行中,因发生一定的法定事由,致使已经经过的时效期间统归无效,待时效中断的事由消除后,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起算。依据《诉讼时效若干规定》第12条规定,当事人一方向人民法院提交起诉状或者口头起诉的,诉讼时效从提交诉状或者口头起诉之日起中断。第14条规定,权利人向人民调解委员会以及其他依法有权解决相关民事纠纷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社会组织提出保护相应民事权利的请求,诉讼时效从提出请求之日起中断,第15条规定,权利人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报案或者控告,请求保护其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从其报案或者控告之日其中断。第19条规定,债权转让的,应当认定诉讼时效从债权转让通知到达债务人之日起中断。债务承担情形下,构成原债务人对债务承认的,应当认定诉讼时效从债务承担意思表示到达债权人之日其中断。
三、诉讼时效的中止
1、诉讼时效的中止必须是因法定事由而发生。这些法定事由包括两大类:一是不可抗力,如自然灾害、军事行动等,都是当事人无法预见和克服的客观情况;二是其他阻碍权利人行使请求权的情况。2、法定事由发生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内发生在最后六个月之前(诉讼时效期间)但持续到最后六个月时尚未消失,则产生中止诉讼时效的效力。3、诉讼时效中止之前已经经过的期间与中止时效的事由消失之后继续进行的期间合并计算。而中止的时间过程则不计入时效期间,为此,民法把时效中止视为诉讼时效完成的暂时性阻碍。我国的诉讼时效中止的效力,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后,时效期间继续计算。中止前已经进行的时效仍然有效,中止时效的法定事由消除后,继续以前计算的诉讼时效至届满为止。4、中止事由发生在诉讼时效期间最后六个月之前,但持续到最后六个月时仍然存在,则应在最后六个月(注意:这种情况下不能在中止事由发生时,就中止诉讼时效的进行)时中止诉讼时效的进行。我们在上文已经为您详细的介绍了债务追讨诉的起诉期限,首先债权债务纠纷的诉讼时效是两年;其次介绍了诉讼时效的中断。最后介绍了诉讼时效的中止。相信您对于债务追讨诉的起诉期限已经有了一定的了解,如果您在这方面还有任何的疑问,请您来电咨询,我们的律师将会根据您的具体情况为您详细解答。
总结:债务追讨起诉期限是怎样的债务人借钱不还是很多债权人头疼的问题,于是有很多人想通过法律的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那么债务追讨起诉期限是怎样的...#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
More>>
·房子第一继承人其中一个死了影响房屋的继承吗?
房子第一继承人其中一个死了影响房屋的继承吗?房子第一继承人其中一个死了并不影响房屋的继承,如果房产第一继承人的子女也死了的,还有其他第一顺位继承人的,由第一顺位继承人继承,如果没有的......
·入室盗窃罪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一、入室盗窃罪的构成要件有哪些??入室盗窃罪的构成要件有四个,分别是客体要件、客观要件、主体要件、主观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侵犯的对象,是国家、集体或个人的财物,......
·一直没收到批捕通知书正常吗?
一直没收到批捕通知书正常吗一直没收到批捕通知书不正常,批捕通知书应当在逮捕后24小时内通知被逮捕人的家属,这是法律规定的办案原则。除非是无法通知到的,无法通知的阻碍因素包括嫌疑人本人......
·夫妻一方诉讼离婚需要多少钱
如果你以为起诉离婚只会收取案件受理费的话,那这样的想法就真的太天真了,案件受理费只是其中的一部分,通常在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的时候就要交纳,不过除此之外还会涉及到其他的一些费用。那到......
·一、结婚有孩子返还彩礼吗?
一、结婚有孩子返还彩礼吗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男女结婚办理结婚登记后,有了孩子的,是不符合彩礼退还条件的,所以离婚时不能要求女方退还彩礼。《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
·工伤未达到伤残等级如何赔偿从相关劳动法律中
工伤未达到伤残等级如何赔偿从相关劳动法律中,要是工伤未达到伤残等级的,是不能享受伤残待遇的,但仍可享受工伤保险医疗待遇和停工留薪待遇,这些工伤待遇是不能剥夺的。关于工伤待遇,具体情......
债务追讨起诉期限是怎样的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15年 50岁
13770831974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