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做假烟非法经营罪判多久,如何处罚非法经营犯罪

  行为人要想买卖烟草的,也是要先取得资格证的,否则的话就会构成非法经营罪,即使在买卖假烟的情形,达到了立案标准的,也是要构成非法经营罪。那么您知道做假烟非法经营罪判多久吗?我们为您解答。
  
  一、做假烟非法经营罪判多久
  
  【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法定基准刑参照点】
  
  未经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许可,无生产许可证、批发许可证、零售许可证,而生产、批发烟草制品,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情节严重,法定基准刑为有期徒刑一年:
  
  (一)个人非法经营数额达5万元,或者违法所得数额满1万元;
  
  (二)单位非法经营数额达50万元,或者违法所得数额满10万元;
  
  (三)曾因非法经营烟草制品行为受过两次以上行政处罚又非法经营,数额达2万元的。
  
  【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法定基准刑参照点】
  
  非法经营烟草制品情节特别严重的,法定基准刑为有期徒刑五年。
  
  二、非法经营电信业务
  
  【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单处罚金法定基准刑参照点】
  
  非法经营电信业务数额在150万元以内的,为罚金刑;150万元以上不满200万元的,为拘役刑;200万元的,为有期徒刑六个月,每增加5万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法定基准刑参照点】
  
  非法经营电信业务数额500万元的,为有期徒刑五年,每增加10万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单位犯罪责任人员法定基准刑参照点】
  
  【升格量刑特别规定】
  
  拟处有期徒刑的,重处10%。
  
  三、非法经营食盐
  
  【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单处罚金法定基准刑参照点】
  
  非法经营食盐20吨以上不满30吨的,为拘役刑或罚金刑。非法经营食盐30吨的,为有期徒刑一年,每增加6吨,刑期增加一年。
  
  曾因非法经营食盐行为受过两次以上行政处罚,又非法经营食盐10吨的,为有期徒刑六个月,每增加2吨,刑期增加六个月。
  
  【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法定基准刑参照点】
  
  非法经营食盐50吨,为有期徒刑五年,每增加10吨,刑期增加一年。
  
  曾因非法经营食盐行为受过两次以上行政处罚,又非法经营食盐25吨的,为有期徒刑五年,每增加10吨,刑期增加一年。
  
  【单位犯罪责任人员法定基准刑参照点】
  
  【升格量刑特别规定】
  
  惯犯、利用委托代销食盐身份非法经营,依照前述法定基准刑参照点拟处罚金刑的,升格为拘役刑;拟处拘役刑的,升格为有期徒刑;拟处有期徒刑的,重处10%。
  
  《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非法经营罪】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
  
  (二)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
  
  (三)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保险业务的,或者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
  
  (四)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
  
  好多东西不是我们想卖就能卖的,对于一些受管制的东西,必须要经过国家的同意,然后才能经营,否则的话就有可能构成刑事犯罪。对于行为人来讲,简直就是得不偿失。我们为您整理本篇文章,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总结:行为人要想买卖烟草的,也是要先取得资格证的,否则的话就会构成非法经营罪,即使在买卖假烟的情形,达到了立案标准的,也是要构成非法经营罪。那么您...#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15年 50岁

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More>>

·犯罪中止与犯罪未遂的区别有哪些
      犯罪中止与犯罪未遂的区别有哪些?1、发生的时间不同。犯罪未遂发生在已经着手实施犯罪以后,犯罪预备阶段不存在犯罪未遂。犯罪中止则要求必须在犯罪过程中放弃犯罪,即在实施犯罪预备或者在着手......


·认定司法警察立功材料包含哪些?
      由于我国立法机关制定各项刑事法律的目的,在于减少违法犯罪现象的发生,故而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对于那些满足相关减刑、缓刑条件的已经被判刑的犯罪犯罪,是可以提出减刑、缓刑的申请的。若人......


·工伤赔偿有误工费吗?
      工伤赔偿有误工费吗?工伤赔偿标准是什么?工伤赔偿:《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


·一房多卖构成犯罪吗
      一房多卖构成犯罪吗一、一房多卖构成犯罪吗在司法实务当中,“一房多卖”是一种并不少见的行为,尤其是在房价快速上涨的时候,我们遇到过很多卖方违约或者一房二卖甚至多卖的情况。这种情况......


·行政赔偿法司法解释是对行政赔偿法的说明,行政执行的内容是什么?
      行政赔偿法司法解释是对行政赔偿法的说明,行政执行的内容是什么?一、行政赔偿诉讼的执行行政赔偿诉讼的执行是指人民法院对已生效的行政赔偿案件的法律文件,在义务人逾期拒不履行时,依法......


·自首能减轻处罚吗?
      自首可以减刑,但具体由法官裁量。对于自首情节,综合考虑自首的动机、时间、方式、罪行轻重、如实供述罪行的程度以及悔罪表现等情况,能够减少基准刑的40%以下;犯罪较轻的,能够减少基准刑的4......


做假烟非法经营罪判多久,如何处罚非法经营犯罪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15年 50岁
13770831974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姜春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37708319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