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什么是著作权强制许可,强制许可的情形有哪些

  什么是著作权强制许可,强制许可的情形有哪些世界各国对著作权的保护都是比较全面的,任何人不能侵犯他人的著作权。与此同时,也对著作权的使用作出了一些限制。大致有合理使用、法定许可、强制许可三类,其中的强制许可是指什么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介绍。
  一、什么是著作权强制许可
  著作权强制许可是指在特定的条件下,由著作权主管机关根据情况,将对已经发表的作品进行某种使用的权利授予申请获得此项使用权的人的法律制度。强制许可与法定许可的区别是,法定许可是由法律直接规定允许使用的方式,凡符合条件的均可自行使用,使用人并无特定的范围。而强制许可则需经使用人事先申请,由主管机关授权后方可使用,并向著作权人支付报酬。未获主管机关授权的不得使用。申请获得使用权的人应当首先向著作权人请求许可使用,著作权人拒绝授权许可使用后,才能向政府主管部门申请强制许可。和法定许可类似,强制许可的对象限于已经发表的作品。
  二、著作权强制许可的情形有哪些
  目前,我国现行的著作权立法都没有规定强制许可制度,但是我国已经加入《伯尔尼公约》和《世界版权公约》,所以公约中有关强制许可的规定也可适用。强制许可的情形主要有:1、为实施九年制义务教育和国家教育规划而编写出版教科书,除作者事先声明不许使用的外,可以不经许可,在教科书中汇编已经发表的作品片段或者短小的文字作品、音乐作品或者单幅的美术作品、摄影作品,但应当按照规定支付报酬。2、著作权人向报社、期刊社投稿的,作品刊登后,除著作权人声明不得转载、摘编的外,其他报刊可以转载或者作为文摘、资料刊登,但应当按照规定向著作权人支付报酬。3、录音制作者使用他人已经合法录制为录音制品的音乐作品制作录音制品,除著作权人声明不许使用的外,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但应当按照规定支付报酬。4、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他人已发表的作品和已经出版的录音制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但应当支付报酬。5、已在报刊上刊登或者网络上传播的作品,除著作权人声明或者报刊、期刊社、网络服务提供者受著作权人委托声明不得转载、摘编的以外,可以在网络上进行转载、摘编,并应当按有关规定支付报酬、注明出处的。根据上文的介绍,我们可以知道,强制许可意在平衡著作权人和社会公众之间的利益,限制专著作权人对其权利的滥用,同时促进作品的充分使用,发挥其社会功效。如若遇到此类问题,建议直接来电咨询网站的专业的著作权律师。
  
  
  
  
  
总结:什么是著作权强制许可,强制许可的情形有哪些世界各国对著作权的保护都是比较全面的,任何人不能侵犯他人的著作权。与此同时,也对著作权的使用作出了一...#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15年 50岁

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More>>

·签订三方协议应注意哪些问题
      签订三方协议应注意哪些问题尽管三方协议不受《劳动合同法》约束,由于三方协议依法签订,受《合同法》的约束,因此,具有相应的法律效力,签订时也应注意一些问题。1、填写用人单位名称时,......


·两种限制减刑的死缓是怎样的
      一、两种限制减刑的死缓是怎样的死缓,是指对应当判处死刑,但又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犯罪分子,在判处死刑的同时宣告缓刑2年执行,实行劳动改造,以观后效。按照刑法修正案(八)对刑法第五十条修改......


·外地人可以在成都迁户代办吗?
      外地人可以在成都迁户代办吗?在成都户口迁移现在不能代办了,要核对指纹。当事人想转移户籍,需要先到落户地区户籍派出所提交当事人身份证,户口本,婚姻情况证明,等证件材料申请办理落户手续......


·一、离婚后的财产处理的原则是什么?
      一、离婚后的财产处理的原则是什么?根据《婚姻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以下简称《财产分割意见》)的规定,结合司法实践,人民法院在审理......


·在如今的法制社会上
      在如今的法制社会上,我们想要在正规得到国家认可的单位工作,就必须满足一定的条件才能工作,最基本的一条就是需要年满18周岁,如果没有成年,公司也不敢招我们进公司,因为招纳未成年进公司是......


·管辖权异议裁定复议的规定是什么?
      管辖权异议裁定复议的规定是什么一、管辖权异议裁定复议的规定是什么?管辖权异议裁定不能申请复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七条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


什么是著作权强制许可,强制许可的情形有哪些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15年 50岁
13770831974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姜春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37708319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