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如何确定构成非法携带毒品原植物幼苗罪

  一、如何确定构成非法携带毒品原植物幼苗罪?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毒品原植物的管理制度。国家历来对非法种植罂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严厉禁止,并先后发布了一系列的法规、法令和通知。
  
  本罪的对象是未经灭活的毒品原植物种子或者幼苗,毒品原植物是用来提炼、加工成鸦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吗啡、可卡因等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原植物。未经灭活,也就是能存活的,买卖、运输、携带、持有已经灭活的毒品原植物的种子或者幼苗的不构成本罪。
  
  (二)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违反国家有关法规,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毒品原植物种子或者幼苗,数量较大的行为。
  
  (三)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凡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均可构成本罪。
  
  (四)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过失不构成本罪。
  
  二、非法携带毒品原植物幼苗罪的判刑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五十二条 【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毒品原植物种子、幼苗罪】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未经灭活的罂粟等毒品原植物种子或者幼苗,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三、涉嫌非法携带毒品原植物幼苗罪申请监视居住的条件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七十四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符合逮捕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
  
  (一)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
  
  (四)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
  
  (五)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
  
  对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提出保证人,也不交纳保证金的,可以监视居住。
  
  监视居住由公安机关执行。
  
  构成非法携带毒品原植物幼苗罪的,判刑的标准有单处罚金,判处拘役,管制,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等刑罚并处罚金。具体的量刑标准取决于犯罪嫌疑人非法携带的毒品原植物幼苗的数量及犯罪情节。
  
  
总结:一、如何确定构成非法携带毒品原植物幼苗罪?(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毒品原植物的管理制度。国家历来对非法种植罂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严...#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15年 50岁

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More>>

·非法集资诈骗8年有哪些立案标准
      近年来,非法集资诈骗的行为在社会上还是存在的,有不少人深受其害,给自己个家庭带来的不小的损失。法律对于非法集资诈骗的立案标准和判刑标准都有严格的规定的,对于非法集资诈骗8年需要如何判......


·一. 醉驾是啥时候通知拘留?
      一.醉驾是啥时候通知拘留?喝酒以后是不能开车的,如果行为人有醉驾行为的,那么是很有可能触犯刑法上的危险驾驶罪的,公安司法机关是需要开展刑事诉讼活动,收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相关的犯罪证......


·医疗事故鉴定机构有哪些,收费吗?
      医疗事故鉴定机构有哪些,收费吗?一、医疗事故鉴定机构有哪些,收费吗医疗事故鉴定必然是收费的。委托医学会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应当按规定缴纳鉴定费。若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医疗事故技......


·投诉开发商找哪个部门?
      投诉开发商找哪个部门?投诉开发商找当地的住建局(或者建设局、房管局)。住建局会下设一个具体的管理科室(开发办)来管理开发商的经营行为。如房屋质量问题,投诉方法如下:(一)找开发商协商如果发......


·公司注册地与实际经营地不一致的法律风险
      公司注册地与实际经营地不一致的法律风险根据法律规定,公司注册地与实际经营地应当一致,而有时,公司因为办公、成本、税收等原因,更换了实际经营地而未变更工商登记,将为您介绍公司注册地与......


·一、遗嘱继承的适用条件有哪些?
      一、遗嘱继承的适用条件有哪些根据继承法的规定,在被继承人死亡之后,必须具备以下条件时才能依遗嘱继承办理:1、没有遗赠扶养协议。遗嘱继承效力高于法定继承,低于遗赠扶养协议。因此,只......


如何确定构成非法携带毒品原植物幼苗罪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15年 50岁
13770831974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姜春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37708319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