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房地产开发公司转让股权是否需要缴纳土地增值税

  房地产开发公司转让股权是否需要缴纳土地增值税
  
  一、房地产开发公司转让是否需要缴纳增值税 ?
  
  因土地增值税是指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以转让所取得的收入包括货币收入、实物收入和其他收入减除法定扣除项目金额后的增值额为计税依据向国家缴纳的一种税赋,而房地产开发公司转让一定涉及了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等,所以房地产开发公司的100%股权转让是需要缴纳土地增值税的。
  
  二、什么是土地增值税 ?
  
  
  首先,我们要想知道房地产开发公司转让股权是否需要缴纳土地增值税,我们必须清楚什么叫土地增值税。
  
  土地增值税是指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以转让所取得的收入包括货币收入、实物收入和其他收入减除法定扣除项目金额后的增值额为计税依据向国家缴纳的一种税赋,不包括以继承、赠与方式无偿转让房地产的行为。纳税人为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和其他附着物产权、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课税对象是指有偿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和其他附着物产权所取得的增值额。土地价格增值额是指转让房地产取得的收入减除规定的房地产开发成本、费用等支出后的余额。土地增值税实行四级超率累进税率。土地增值税实际上就是反房地产暴利税,是指房地产经营企业等单位和个人,有偿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以及在房屋销售过程中获得的收入,扣除开发成本等支出后的增值部分,要按一定比例向国家缴纳的一种税费。当前中国的土地增值税实行四级超率累进税率,对土地增值率高的多征,增值率低的少征,无增值的不征,例如增值额大于20%未超过50%的部分,税率为30%,增值额超过200%的部分,则要按60%的税率进行征税。据专家测算,房地产项目毛利率只要达到34.63%以上,都需缴纳土地增值税。
  
  三、土地增收税征收范围、计算依据以及税率等相关知识 ?
  
  (一)、土地增值税征收范围是什么?
  
  按现行政策,土地增值税征收范围为:
  
  1、单位转让房地产;
  
  2、个人转让非普通住宅。
  
  (二)、土地增值税计算依据是什么?税率是多少?
  
  1、土地增值税计算依据为增值额。
  
  增值额=转让收入-应扣除项目金额。
  
  2、土地增值税适用四级超率累进税率。
  
  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的:增值额×30=税金;
  
  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未超过100的:增值额×40-扣除项目金额×5=税金;
  
  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100未超过200的:增值额×50-扣除项目金额×15=税金;
  
  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0的:增值额×60-扣除项目金额×35=税金。
  
  3、扣除项目金额包括:
  
  (1)购、建未满五年的房地产为取得时的成本费用;购、建已满五年的为该房重置成新折旧评估价;
  
  (2)应补交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3)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营业税、印花税、评估费等;
  
  (4)个人转让非普通住宅按成交价90为以上的综合扣除金额;
  
  四、房地产开发公司转让股权办理土地增值税应提供的材料 ?
  
  办理土地增值税应提供以下复印件并交验原件:
  
  1、上手购房发票,自建或合建未满五年的提供建房发票;
  
  2、土地使用权出让金评估书或发票;
  
  3、属土地转让的提交以下资料:
  
  ⑴征地拆迁补偿协议及补偿金额发票;
  
  ⑵土地出让合同及地价发票;
  
  ⑶三通一平工程合同及发票;
  
  ⑷其他有关土地费用发票。
  
  综上所述,房地产开发公司转让100%股权是需要缴纳土地增值税的,我们也在上文中为您叙述了土地增收税征收范围、计算依据、税率计算以及我们转让所需提供的材料,希望您在进行公司转让的时候顺利办好相关手续,节约您的宝贵时间。若您还有其他疑问,可以登陆网站咨询在线律师。
  
  
  
  
  
总结:房地产开发公司转让股权是否需要缴纳土地增值税一、房地产开发公司转让是否需要缴纳增值税?因土地增值税是指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15年 50岁

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More>>

·丈夫死后遗产第一继承人是谁 顺序是怎样的
      丈夫死后遗产第一继承人是谁顺序是怎样的遗产继承顺序,是指被继承人死亡后,继承人继承遗产的先后秩序。《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般有借条不还钱怎么诉讼
      一般有借条不还钱怎么诉讼1、去债务人所在地基层法院起诉,准备诸如身份证、借条、钱款交付记录、追讨材料、诉状之类的材料,去起诉他还钱。2、判决生效后,你需要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执行庭的法......


·哪些公司可以发行债券?
      哪些公司可以发行债券?  一、哪些公司可以发行债券?  发行公司债券的主体,也就是具有发行公司债券资格的公司为:  股份有限公司;  国有独资公司;  两个以上的国有企业设立......


·遗嘱未经过公证是否有效吗?
      遗嘱未经过公证是否有效吗遗嘱不需要公证也能发生法律效力,公证只是加强了遗嘱的效力,只要遗嘱是被继承人真实的意思表示,如果不是自书遗嘱,符合了要式条件就发生效力。根据《民法典》第一千......


·一般义务与附随义务有哪些区别
      一般义务与附随义务有哪些区别不一样,附随义务,是指并非自始确定的、而是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基于诚实信用原则而发生的、旨在更好地实现当事人利益的义务。例如,花店在出售新鲜花枝的时候会包装......


·一、新员工辞职是否可随时走人?
      一、新员工辞职是否可随时走人?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按照法律规定,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提出。如果员工不辞而别,未作说明,单位可视情况发展作出处理,如果员工仅......


房地产开发公司转让股权是否需要缴纳土地增值税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15年 50岁
13770831974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姜春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37708319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