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法院对破坏交通设施罪一般会判几年

  法院对破坏交通设施罪一般会判几年
  
  一、法院对破坏交通设施罪一般会判几年
  
  根据我国刑法,破坏交通设备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严重后果”,在《铁路法》上是指因行为人故意毁损、移动铁路行车信号装置或者在铁路线路上放置足以使列车倾覆的障碍物,或者盗窃铁路线路上行车设施的零件、部件、铁路线路上的器材,造成人身伤亡、重大财产毁损、中断铁路行车等严重后果的。
  
  二、破坏交通设施罪的构成特征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交通运输安全,破坏的对象是正在使用中的直接关系交通运输安全的交通设备。
  
  所谓正在使用中的交通设施,是指交通设施已经交付使用或者处于正在使用之中,而不是正在建设或正在修理且未交付使用的交通设施或已废弃不用的交通设施。如果破坏的是正在建设、修理而未交付使用的或废弃不用的交通设施,则不构成本罪。
  
  (二)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使用各种方法破坏轨道、桥梁、隧道、公路、机场、航道、灯塔、标志,或者进行其他破坏活动,足以使火车、汽车、电车、航只、航空器 发生倾覆、毁坏危险的行为。
  
  行为人的破坏行为必须足以使火 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发生倾覆、毁坏危险。而实际上的倾覆与毁坏结果并不是本罪的构成要件。也就是说,破坏交通设施会造成两种后果:一种是可能发 生的后果;另一种是已经发生的后果。只要造成两种后果之中的任何一种后果,都构成破坏交通设施罪。如果行为人的某种行为不足以使火车、汽车、电车、船只、 航空器发生倾覆、毁坏危险的,则不构成本罪。
  
  本罪属于危险犯,其犯罪既遂并不要求必须造成交通工具倾覆、毁坏的实际结果,而是以具备法定的客观危 险状态为标志,即破坏行为只要足以便交通工具发生倾覆、毁坏危险,无论是否造成严重后果,均构成本罪既遂。
  
  (三)主体要件
  
  本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可以是任何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
  
  (四)主观要件
  
  本罪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包括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即行为人明知破坏交通 设施会造成交通工具倾覆、毁坏危险,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危险状态的发生。犯本罪的动机多种多样。如出于报复泄愤,图谋隐害,嫁祸于人,贪财图利等。这些 不同的个人动机对构成本罪并无影响。
  
  法律中规定,本罪属于危险犯,其犯罪既遂并不要求必须造成交通工具倾覆、毁坏的实际结果,而是以具备法定的客观危险状态为标志。即破坏行为只要足以使交通工具发生倾覆、毁坏危险,无论是否造成严重后果,均构成本罪既遂。如果行为人已经着手破坏交通设备,刚刚接触破坏对象,破坏行为尚未实行终了,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如被抓获、制止),没有造成交通工具倾覆、毁坏的危险状态,应视为本罪的未遂。
  
  
总结:法院对破坏交通设施罪一般会判几年一、法院对破坏交通设施罪一般会判几年根据我国刑法,破坏交通设备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15年 50岁

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More>>

·有限公司法人有风险吗
      有限公司法人有风险吗?法人就是一个企业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这也是相关规规定中必须要设立的职位,因为公司的很多权利需要法定代表人去行使,同时法人也要承担很多的民事责任,也就是说担任法......


·一般假冒注册商标罪既遂是怎么处罚的?
      一般假冒注册商标罪既遂是怎么处罚的?假冒注册商标罪既遂的处罚,是根据《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


·首列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的法律特征有哪些?
      首列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的法律特征有哪些?1、公益诉讼的原告是不特定的人。一般仅指无利害关系的人,但古罗马法亦包括有利害关系的人。且如果原告为多人,可由裁判法官选择适宜的人作为原告。......


·一、买卖不破租赁排除执行情形有哪些?
      一、买卖不破租赁排除执行情形有哪些我国《合同法》确立了“买卖不破租赁”原则,目的是保护承租人的租赁权。但是当租赁权和抵押权并存时,两者的对抗关系原则上依照两项权利设定的先后顺序确......


·淄博五险一金查询的方法有哪些
      在我国经济高速发展的时期,政府给予了劳动者全方位的保障体系,这其中就包括了我们通常所说的五险一金。保险是对劳动者个人自身生活的保障,因此您万万不可以马虎大意,要及时地了解自己或家人......


·一、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受什么影响?
      一、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受什么影响?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受当事人的年龄和当地的居民收入的状况影响。死亡赔偿金是事故责任人支付给交通事故死亡当事人的法定继承人或其他享有继承权的人定额化的死......


法院对破坏交通设施罪一般会判几年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15年 50岁
13770831974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姜春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37708319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