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交通事故告企业需要提供什么资料

  交通事故告企业需要提供什么资料
  
  交通事故处理提供的资料:
  
  1、机动车驾驶人:携带好驾驶证、行驶证、机动车交通事故强制保险、商业保险、人受伤的话带好伤情诊断书;
  
  2、非机动车驾驶人:携带好身份证、人受伤的话带好伤情诊断书。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十九条规定,机动车与机动车、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发生财产损失事故,当事人应当在确保安全的原则下,采取现场拍照或者标划事故车辆现场位置等方式固定证据后,立即撤离现场,将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再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但有本规定第十三条第一款情形的除外。
  
  非机动车与非机动车或者行人发生财产损失事故,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对应当自行撤离现场而未撤离的,交通警察应当责令当事人撤离现场;造成交通堵塞的,对驾驶人处以200元罚款。
  
  第十三条规定,发生死亡事故、伤人事故的,或者发生财产损失事故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应当保护现场并立即报警:
  
  (一)驾驶人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或者驾驶的机动车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符的;
  
  (二)驾驶人有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嫌疑的;
  
  (三)驾驶人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嫌疑的;
  
  (四)机动车无号牌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号牌的;
  
  (五)当事人不能自行移动车辆的;
  
  (六)一方当事人离开现场的;
  
  (七)有证据证明事故是由一方故意造成的。
  
  驾驶人必须在确保安全的原则下,立即组织车上人员疏散到路外安全地点,避免发生次生事故。驾驶人已因道路交通事故死亡或者受伤无法行动的,车上其他人员应当自行组织疏散。
  
  
总结:交通事故告企业需要提供什么资料交通事故处理提供的资料:1、机动车驾驶人:携带好驾驶证、行驶证、机动车交通事故强制保险、商业保险、人受伤的话带好...#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15年 50岁

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More>>

·中国刑法非法制作血液制品事故罪既遂怎么量刑
      中国刑法非法制作血液制品事故罪既遂怎么量刑?非法制作血液制品事故罪的判刑标准是5到10年不等有期徒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四条【非法采集、供应血液、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罪】非......


·自动离婚财产怎么分
      离婚的纠纷问题对我们来说无非就是离婚的财产纠纷问题,其他情况我们很难会遇到纠纷,当前社会因为很多人对婚姻的不慎重所以婚姻破裂的情况非常多,那对我们来说离婚后分财产应该怎么去分配呢......


·一、四川省交通事故误工费怎么计算?
      一、四川省交通事故误工费怎么计算?“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的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


·中国对非法运输弹药罪立案标准的规定有哪些?
      该行为构成非法运输弹药罪。立案标准是,个人或者单位非法运输军用子弹十发以上、气枪铅弹五百发以上或者其他非军用子弹一百发以上的,构成非法运输弹药罪,应予立案。《刑法》第一百二十五条规......


·结伙斗殴与结伙殴打的内容是怎么样的?
      很多人应该都有看过香港著名的电影,古惑仔,里面就是将一些黑色会性质的群体,经常协商好在哪个地方进行打架,并且都是很多人,组织好之后,带上器械等,这样的行为是属于聚众斗殴的,如果实施......


·居间合同纠纷是否必须是有偿的吗
      居间合同纠纷是否必须是有偿的吗一、居间合同纠纷是否必须是有偿1、居间人收取居间报酬的条件应严格限定为“促成合同成立”即可《合同法》第424条规定:“居间合同是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


交通事故告企业需要提供什么资料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15年 50岁
13770831974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姜春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37708319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