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提供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罪构成要件是什么?

  提供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罪构成要件是什么?
  
  一、提供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罪构成要件是什么?
  
  1、客体要件。
  
  侵犯的客体:是国家信息网络的安全。
  
  2、客观要件。
  
  客观方面:表现为提供专门用于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程序、工具,或者明知他人实施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的违法犯罪行为而为其提供程序、工具,情节严重的行为。
  
  3、主体要件。
  
  犯罪主体:一般主体。依据《刑法修正案(七)》第9条增订的《刑法》第285条第3款的规定,犯提供非法侵入或者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4、主观要件。
  
  主观方面:故意,行为人是否为营利的目的提供程序、工具不影响犯罪的成立。
  
  二、立案标准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程序、工具,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八十五条第三款规定的“专门用于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程序、工具”:
  
  (一)具有避开或者突破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措施,未经授权或者超越授权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的功能的;
  
  (二)具有避开或者突破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措施,未经授权或者超越授权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实施控制的功能的;
  
  (三)其他专门设计用于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的程序、工具。
  
  提供上述程序、工具专门用于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的,情节严重的,才构成犯罪。
  
  情节严重,可理解为提供了大量专门用于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程序、工具的;出售专门用于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程序、工具数额大的;由于其提供的专门用于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程序、工具被大量使用造成严重危害等。
  
  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网络是关系到国家在相关领域的国家安全的,特别是对于提供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的人员,可以还涉及到非法获取他人的信息、或者侵入其它的计算机信息系统来来违法犯罪活动的行为,具体情况结合实际而定。
  
  
总结:提供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罪构成要件是什么?一、提供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罪构成要件是什么?1、客体要件。侵犯的客体:是国家信息网络的安全。2、...#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15年 50岁

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More>>

·醉酒驾驶血液中酒精的浓度是多少
      醉酒驾驶血液中酒精的浓度是多少交警部门在查处醉驾的这种违法现象的时候,一般情况下不会仅仅依靠酒精测量仪测量出来的数据对醉驾司机进行处罚。如果司机有可能涉及到醉驾的话,那么一般情况下......


·什么叫童工和未成年工?
      公司或者企业想要发展壮大,必然要以足够的员工作为基础,但企业在招收员工和安排工作的时候却有诸多注意事项,招收童工和未成年工就是企业需要注意的一个重要事项,那么什么叫童工和未成年工呢......


·遗赠扶养协议和公证遗嘱的效力哪个优先
      遗赠扶养协议和公证遗嘱的效力哪个优先在财产继承中,如果各种继承方式并存,应首先执行遗赠扶养协议,其次是遗嘱继承和遗赠,最后才是法定继承。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


·道路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项目
      道路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项目交通事故死亡可以主张的赔偿费用1、因抢救、治疗支出的费用医疗费2、(如果存在抢救和治疗)误工费3、护理费4、交通费5、住宿费6、住院伙食补助费7、营养......


·建设土地使用权属于
      建设土地使用权属于一、建设土地使用权的所属(一)建设用地使用权的产生建设用地使用权的产生,如果从建设用地使用权人的角度来考察,就是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取得。建设用地使用权作为一种不动......


·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的房屋能出售吗
      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的房屋能出售吗1、不能,国有划拨土地私人不可以卖。2、因为土地一律属于国家或者集体所有,所以个人之间买卖土地的行为无效。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


提供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罪构成要件是什么?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15年 50岁
13770831974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姜春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37708319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