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传销案件中被害人的界定

  被害人是指在刑事案件中合法权益遭受犯罪行为侵害的人。对于参与者是否可以认定为被害人则需要多方面考虑。一、是否明知参与传销。如对传销案件的运作模式较为熟悉也知晓为非法的还继续参与,此类人员不应认定为被害人,对其受损的利益也不应保护。二、是否参与发展下线。在传销案件发展下线的,一律不应认定为被害人。传销案件最大的特征就是通过发展会员来获取收益,骗取受害人的合法利益,造成经济秩序混乱。实践中司法机关对有些传销人员没有追究刑事责任,是因为其发展会员没有达到法律追诉的标准(发展会员30人以上且层积达3级以上),并不代表其行为没有社会危害性,故对有些发展下线的传销人员认为自己是受害人不应支持。三、是否获得返利、佣金等收益。一般情况下,只要是获得返利等收益,不应认定为受害人。四、参与的时间及活跃程度。传销组织为达到其犯罪目的,往往会通过开展诸如酒会、培训等活动吸引会员,如果该会员参与多次,且在活动中表现异常活跃,即使未发展会员或者得到返利,也不应认定为被害人。五、购买产品的次数。有的参与人员未发展会员,但多次构成虚构的产品并从中获利,一般不宜认定为被害人。当然,以上五个方面是认定被害人的关键因素,具体到个案,还要结合其他方面的因素综合认定,以免损害真正被害人的合法权益。《刑法》224条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总结:被害人是指在刑事案件中合法权益遭受犯罪行为侵害的人。对于参与者是否可以认定为被害人则需要多方面考虑。一、是否明知参与传销。如对传销案件的运作...#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15年 50岁

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More>>

·被告以实际行为拒绝履行合同违约吗?
      被告以实际行为拒绝履行合同违约吗?在合同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的,叫做“预期违约”或“先期违约”。其法律特征是:1、是在履行期到来之前......


·虚假诉讼罪的行为对象有哪些?
      虚假诉讼罪是新增的罪名,所以,很多人对这个罪名并不熟悉。虚假诉讼罪是为了惩罚哪些提起虚假诉讼的人,那么虚假诉讼罪的行为对象有哪些?对于这个问题,我们在下文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


·劳动争议处理遵循原则是什么?
      劳动争议处理遵循原则是什么?劳动争议处理遵循原则(1)依法处理劳动争议原则。在处理劳动争议过程中,劳动争议处理机构和劳动争议当事人,必须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依法协商、依法解决劳动争议......


·一、上海交通事故基金垫付的情形有哪些?
      一、上海交通事故基金垫付的情形有哪些?有下列情形之一时,救助基金垫付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人身伤亡的丧葬费用、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一)抢救费用超过交强险责任限额的;(二)肇事机动......


·债权债务被告不出席怎么办?
      债权债务被告不出席怎么办?民间借贷案件是我国民事诉讼领域最常发生的案件之一,很多债权债务纠纷中的债务人由于欠钱很多早已找不到人,即便债权人将其起诉到法院,债务人也不会出庭应诉。面对......


·审查起诉期间辩护意见书的格式是什么
      一、审查起诉期间辩护意见书的格式是什么?审查起诉阶段辩护意见___________人民检察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________律师事务所接受本案犯罪嫌疑人___......


传销案件中被害人的界定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15年 50岁
13770831974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姜春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37708319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