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购基金收益分配的原则是怎样的?如何对并购基金收益进行分配?
并购基金收益分配的原则是怎样的?如何对并购基金收益进行分配? 一、并购基金收益分配
在项目退出后一次性分配收益,中间不进行分配。
项目退出所得的可供分配现金,按照普通合伙人实缴出资总额占基金实缴出资总额的比例分配给普通合伙人后,有限合伙人的部分按下列方式分配:
有限合伙人出资额;剩余浮动收益按比例分配,即20%支付给管理人作为管理业绩报酬(具体分配比例需先确定以何种模式设立并金);80%支付给有限合伙人。
并购基金在我国资本市场中尚处在起步阶段,但通过上市公司与PE机构的频繁合作,“上市公司+PE”类并购基金运行模式已日趋成熟,如上文所述,此类模式的并购基金可以为上市公司的市值管理作出巨大贡献。
近期国内首例“上市公司+PE”类并购基金,参与双方“大康牧业”与“硅谷天堂”由前期的亲密无间、到现在的对簿公堂,充分反映了并购基金投资与其他投资模式相同,风险与收益并存。合作各方应在前期作出充分准备,规避未来风险,凭借并购基金为其创造最大的收益。
二、并购基金的收益分配原则
1、有限合伙企业年化净收益率的计算
有限合伙企业年化净收益率:R=本企业收益/全体合伙人实缴货币出资额加权平均数;全体合伙人实缴货币出资额加权平均数=∑(全体合伙人实缴货币出资额×该实缴货币出资额实际存在天数/);
本企业收益=本企业投资项目变现收入收益+本企业投资项目累计分红收益+本企业对投资项目的资金出借收益+闲臵资金使用收益+银行利息收入+其他收益-管理费-银行托管费-本协议约定应由本企业承担的其他费用。
2、本企业存续期间,一个财务年度结束时,则可将已实现的本企业收益按如下方式进行分配:
有限合伙企业年化净收益率 R≤8%时,由各合伙人按照实缴货币出资比例进行分配;有限合伙企业年化净收益率 R>8%时,超过8%部分以上部分的20%作为超额业绩收益,暂时留存在合伙企业账户中,待有限合伙企业清算时一次性分配,非超额业绩收益部分(即超过8%以上部分的80%)由各合伙人按出资比例分配收益。
3、本企业投资项目退出并进行最终项目收益清算分配时,按如下方式进行分配:
当合伙人从合伙企业退出后仅持有现金资产时,则管理人提取业绩奖励:当有限合伙企业年化净收益率 R>8%时,管理人提取超过8%以上的超额业绩收益(未扣除业绩奖励)的20%作为业绩奖励,剩余资产由各合伙人按照实缴货币出资比例进行分配;当合伙人从合伙企业退出后持有上市公司股票时,则本合伙企业持有的现金资产(如有)由各合伙人按照实缴货币出资比例进行分配,管理人不提取业绩奖励,业绩奖励等费用计算和收取根据信托计划条款约定执行。
以上就是我们向您提供的并购基金收益的分配和并购基金的收益分配原则等相关知识。获得一定收益后并非就是皆大欢喜了,而只有合理分配收益后,才能触动积极性,推动收益效果的最大化。按照一定的分配原则分配,可以避免一些争端,体现公平性。
总结:并购基金收益分配的原则是怎样的?如何对并购基金收益进行分配?一、并购基金收益分配在项目退出后一次性分配收益,中间不进行分配。项目退出所得的...#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
More>>
·有约定还款期限的担保期限多久?
有约定还款期限的担保期限多久?一、有约定还款期限的担保期限多久?合同中有约定的,按照约定的期限执行,没有约定的,担保期间为六个月。根据《民法典》(2021.01.01生效)第六百九十二条......
·著作权的财产保护期是多久
著作权的财产保护期是多久《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21条规定,发表权的保护期与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利的保护期相同,为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的50年。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是有限制的,根据著作权主......
·男方向法院起诉离婚女方不到场能不能离
有可能判离,具体需要看案情。法院起诉找不到被告人的,可以公告送达,然后缺席判决。起诉离婚如果一方不到场可以离婚。法院会先调解,如果调解无效,感情确实破裂的话,法院会准予离婚。离婚案件的......
·商业车险费率浮规定是什么?
商业车险费率浮规定是什么?一、机动车辆保险机动车辆保险即“车险”,是以机动车辆本身及其第三者责任等为保险标志的一种运输工具保险。其保险客户,主要是拥有各种机动交通工具的法人团体和......
·非全日制劳动合同社保是否需要缴纳?
非全日制劳动合同社保是否需要缴纳?非全日制用工需要单位交社会保险。根据我国《劳动法》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宗旨,按照我国劳动者社会保险的参保原则,不管是全日制用工还是非全日制用工,......
·根据肇事逃逸处罚原则当事人会被判多少罚金?
一、根据肇事逃逸处罚原则当事人会被判多少罚金?责任认定重。按《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当事人逃逸或者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应当负全部责任。”在......
并购基金收益分配的原则是怎样的?如何对并购基金收益进行分配?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15年 50岁
13770831974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