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婚姻诈骗应该如何处理

  对于婚姻诈骗我们可以收集证据报警,同时需要提供被对方诈骗的证据,例如转账记录,或者索要钱财的聊天记录等等。婚姻诈骗是以借婚姻索取财物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严重者可能涉及诈骗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总结:对于婚姻诈骗我们可以收集证据报警,同时需要提供被对方诈骗的证据,例如转账记录,或者索要钱财的聊天记录等等。婚姻诈骗是以借婚姻索取财物为目的,...#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15年 50岁

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More>>

·一、交通事故一死一伤能拘留吗?
      一、交通事故一死一伤能拘留吗?交通事故一死一伤能拘留,但是实际上这样的一种刑事拘留的话,它只是在整个调查过程当中所采取的一种具体的手段,并不是最终的一个处罚最终处罚,还是需要看最终......


·子女对农村宅基地可以继承吗?
      子女对农村宅基地可以继承吗??农村宅基地是农民集体财产,村民个人只有使用权,但是使用权作为一项特殊的物权,是与农民个人的集体组织成员资格紧密相关,在我国《民法典》有关遗产内容的第一......


·一、婚姻无效情形消失后申请婚姻无效可以吗?
      一、婚姻无效情形消失后申请婚姻无效可以吗?婚姻无效情形消失后申请婚姻无效是可以的,由于重婚等行为,本就是违法的,故而无论申请确认婚姻无效时,重婚者是存在两个婚姻关系,还是只存余一个......


·不予逮捕可以监视居住吗
      一、不予逮捕可以监视居住吗没逮捕是可以监视居住的,监视居住是一种强制措施。依新刑事诉讼法第75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于符合逮捕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


·股权转让评估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股权转让评估的法律规定有哪些?股权转让评估的法律规定市场经济是以价值为中枢的现代经济,而资产评估为资本市场、资本运营、资产管理、价值管理提供了市场价值尺度,它的独立性、客观性、专......


·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审批管理暂行规定
      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审批管理暂行规定最近一段时间,很多企业为了扩大再生产或者是由于经营需要,购买了国有土地使用权。您可能对国有土地使用权的一些事项不太清楚,比如说,国有土地使用权是......


婚姻诈骗应该如何处理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15年 50岁
13770831974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姜春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37708319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