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承包经营权对于哪些人才能拥有
土地承包经营权对于哪些人才能拥有
一、土地承包经营权对于哪些人才能拥有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五条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权依法承包本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农村土地。”
所谓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办法》第六条规定,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本村常住人员,为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
(1)本村出生且户口未迁出的;
(2)与本村村民结婚且户口迁入本村的;
(3)本村村民依法办理领养手续且户口已迁入本村的子女;
(4)其他将户口依法迁入并经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接纳为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
同时,第七条规定,原户口在本村的下列人员,依法享有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
(1)解放军、武警部队的现役服役义务兵和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士官;
(2)高等院校、中等职业学校在校学生;
(3)已注销户口的刑满释放回本村的人员。
二、土地承包经营权人有哪些权利?
根据《民法典》第三百三十一条,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享有的基本权利。
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依法对其承包经营的耕地、林地、草地等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有权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等农业生产。
土地承包经营权中的各项权利为法定权利,不得随意变更。而合同权利依双方当事人约定,难以避免因发包人违反合同等行为对土地承包经营权造成侵害。
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为用益物权,期限较长.比较稳定。而合同的期限一般较短也容易发生变化。
承包人作为用益物权人,可以对抗发包人的侵害,土地承包经营权不能被任意剥夺,承包地被违法收回后,可以要求返还。而合同有可能随意解除,承包地被违法收回的,承包人虽有可能获得金钱赔偿,但返还承包地并不必然。
承包人可以以用益物权人的地位直接对抗第三人的侵害,包括政府的违法干预。比如,承包人可以据此抵 制“一乡一品”等干预经营自主权的政府决定。
承包人依用益物权享有自主将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权利基础,任何人不得强迫或者阻碍。而依合同关系难以形成流转的基础,而且往往受到对方的限制。
在征地补偿时,承包人可以作为独立的权利主体,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作为独立的财产权利获得相应的补偿,而不是仅作为合同一方当事人被忽视。
承包经营权是存在于集体所有或国家所有的土地或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水面的权利。这就是说,承包经营权的标的,是集体所有或国家所有的土地或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水面,而不是其他财产。有的集体组织,按承包人承包土地的数量,作价或不作价地分给承包人部分耕畜、农具或其他生产资料,这是附属于承包经营权的权利。
总结:土地承包经营权对于哪些人才能拥有一、土地承包经营权对于哪些人才能拥有《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五条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权依法承包本集体经...#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
More>>
·曲则全与医患纠纷处理的关系
曲则全与医患纠纷处理的关系一、曲则全与医患纠纷处理的关系曲则全意思是弯曲可以保全,即指在处理医患关系的过程中,应“把‘对’送给病人”,这是一种智慧:作为医务工作者,病人是我们的“......
·农村里的建房协议书范本
在我国,农村居民有权在自己的宅基地上自建房屋。过去农民朋友都是自己买材料,然后找亲戚朋友帮忙盖房子,但是最近也有越来越多的农民朋友选择将自己的房屋建造任务整个承包给一个团队,这样就......
·环卫工资加班补助规定是怎么样的?
环卫工资加班补助规定是怎么样的?双休日是否有加班费根据你签订合同约定的工作制有关,五天工作制有两天休息,六天工作制有一天休息。周末休息加班未安排补休必须支付加班工资,节假日加班必须支......
·变更诉讼请求申请书需要盖公章吗
变更诉讼请求申请书需要盖公章吗在打官司的时候,由于许多人没有请律师,有自己出面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官司打到一半的时候又发现自己的诉讼请求不能反映所受的损失,就想增加或者变更诉讼请......
·签合同公司辞退员工赔偿标准是什么?
一、签合同公司辞退员工赔偿标准是什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1、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
·私下签订股权转让协议需要注意哪些事项
私下签订股权转让协议需要注意哪些事项随着社会的发展,出现越来越多的股份制企业,在股份制企业中往往就会发生股东的变更,这样也就会导致股权的转让,股权转让的形式有多种,私下签订股权转让......
土地承包经营权对于哪些人才能拥有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15年 50岁
13770831974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