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到什么地方申请行政复议

  到什么地方申请行政复议
  
  一、到什么地方申请行政复议
  
  1、县级以上地方政府部门的行政复议机关
  
  上一级主管部门
  
  比如,海关、金融、外汇管理以及较为特殊的国安机关等作为被申请人的案件,复议机关只有一个,即上一级主管部门。
  
  对于经国务院批准实行省以下垂直领导的部门作出的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选择向该部门的本级政府或者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比如,税务局和自然资源领域,对县税务局的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选择向县政府申请,也可以向市税务局申请。
  
  2、省级以下地方各级政府的复议机关
  
  上一级地方政府
  
  比如,张三为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公民,张三对自己房屋被区强 拆申请行政复议,那么行政复议机关为济南市人民政府。
  
  3、国务院部门或者省级政府的行政复议机关
  
  这种机关通常实行“自我管辖”。
  
  这种情况下,对行政复议结果不服的,只能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几种其他情形下的行政复议机关:
  
  1、派出机关的行政复议机关
  
  地方政府设立的派出机关作为申请人时,由设立派出机关的政府作为行政复议机关。
  
  2、派出机构的行政复议机关
  
  设立该派出机构的部门,或者该部门的本级地方政府都可以作为行政复议机关。
  
  比如,对公安派出所的决定不服,可以到公安局或者公安局所属的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3、被授权组织的复议机关
  
  由直接管理该组织的地方政府、地方政府工作部门或者国务院部门作为复议机关。
  
  比如,教育部主管的高等院校,在发放学位证时,当事人对该行为不服的,可向主管该院校的教育部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二、谁可以申请行政复议?
  
  行政主体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利害关系人,可以以自己的名义向行政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
  
  比如:
  
  1、受害人
  
  张三的合法房屋被行政机关强 拆,张三可就强 拆行为申请行政复议。
  
  2、相邻权人
  
  规划局建设商贸大楼,该大楼影响旁边张三住房的采光、通风,张三可就该行政行为申请行政复议。
  
  3、公平竞争权人
  
  张三与李四同时申请开办一家幼儿园,区政府许可了张三的申请却拒绝了李四,李四认为自己的公平竞争权受到侵害,可申请行政复议。
  
  我国行政复议法明确规定,行政复议机关受理行政复议申请,不得向申请人收取任何费用。这一规定表明,我国的行政复议实行不收费的原则。行政机关应该依法行政,其依法行使自己的职能的过程,同时也是实现对老百姓合法权益保护的过程。
  
  
总结:到什么地方申请行政复议一、到什么地方申请行政复议1、县级以上地方政府部门的行政复议机关上一级主管部门比如,海关、金融、外汇管理以及较为特殊的国...#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15年 50岁

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More>>

·一般法院判决书多久下来?法院判决书何时生效?
      一般法院判决书多久下来?法院判决书何时生效?法院在审理完一个案件的时候,需要下达法院判决书,法院判决书是法院文书中的一种,我国的相关法律对其下达的时间作出了一定的规范。另外,法院判......


·开发商破产清算程序是什么?
      开发商破产清算程序是什么?由于房地产开发商靠的是银行贷款开展业务,当房地产市场不景气的时候,一些规模小的开发商就会面临破产风险。法院收到其破产申请后,会组织相关机构及人员成立清算......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补正规定是什么?
      拥有某个软件著作权的人基本上都会主动地去机关办理登记自己的权利以免他人侵害,但是登记往往要历经很多的程序甚至可能申请的时候就因为材料不全或者其他的原因受到了阻碍而需要补正,那么,计......


·民间借款民事诉讼时效是多久
      民间借款民事诉讼时效是多久?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物价的上涨,民间借贷也越来越盛行。但与此同时,跟民间借贷相关的法律纠纷也越来越多。有很多人在遇到这种问题时,都不清楚民间借款民事诉讼时......


·私募基金外包机构成立条件是什么?
      私募基金外包机构成立条件是什么?一、私募基金外包机构成立条件是什么?(1)实缴资本不低于5000万元(针对份额登记、信息技术系统服务机构);(2)治理结构完善,内部控制有效;(3)最......


·民事诉讼标的法院费用怎么收取?
      民事诉讼标的法院费用怎么收取?一、民事诉讼标的法院费用怎么收取(一)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2.超过1万元至1......


到什么地方申请行政复议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15年 50岁
13770831974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姜春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37708319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