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一、转继承遗产税需要缴纳吗?

  一、转继承遗产税需要缴纳吗?
  
  目前我国还没开始征收遗产税,故此转继承遗产税是不需要缴纳的。继承遗产时需要缴纳的费用具体如下:
  
  1、继承权公证费用;
  
  继承权公证费按照继承人所继承的房地产的评估价的2%来收取,最低不低于200 元。
  
  2、房地产价值评估费用;
  
  评估费用根据房地产价值的高低不同采用差额定律累进方式来计算:
  
  (1)房子的总价100万元以下(含100万元)的,收取评估总价的0.42%;
  
  (2)100万元到500万元的(含500万元)累进计费率为0.3%;
  
  (3)500万元到2000万元的收取评估总价的0.12%;
  
  (4)2000万元到5000万元(含5000万元)的收取评估总价的0.06%;
  
  (6)5000万元以上的收取评估总价的0.012%。
  
  3、房地产继承过户税费。
  
  由房屋评估价0.05%的合同印花税、100元的登记费、5元的权证印花税组成。
  
  4、契税
  
  法定继承人继承房地产,免契税,对非法定继承人根据遗嘱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的,需要缴纳契税1.5%。
  
  二、构成遗产要符合哪些条件?
  
  构成遗产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遗产必须是财产。其中财产包括积极财产和消极财产。消极财产即债务。遗产不能是人身权及身份等,
  
  2、遗产必须是死者生前所有的合法财产。这里的所有是广义上的所有,既包括作为物权的所有权和其他物权,又包括死者生前享有的债权,还包括知识产权、股权等各种复合权中的财产权利部分。
  
  3、遗产必须是非专属于死者自身的财产。有些财产依其人身专属性不具有可继承性,因此不得继承。如养老保险金请求权,被保险人死亡后则该种权利归于消灭。
  
  4、遗产的形态不以死者死亡时遗留下的状态为限,从死者遗留下的财产衍生出的财产或替代财产均为遗产。
  
  虽然遗产的继承并不需要缴纳遗产税,但是毕竟继承遗产的目的就是为了需要将死者的财产转移到自己名下,故此也是需要缴纳诸如继承公证、房屋评估、过户登记等相关费用的,故此办理遗产继承手续时,带上一些钱是必要的。
  
  
总结:一、转继承遗产税需要缴纳吗?目前我国还没开始征收遗产税,故此转继承遗产税是不需要缴纳的。继承遗产时需要缴纳的费用具体如下:1、继承权公证费用;继...#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15年 50岁

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More>>

·增加注册资本金可以分批吗?
      一、增加注册资本金可以分批吗?新公司法采取注册资本认缴制,可不缴纳。但如公司有需要增加实缴资本,则可分批不分次数部分金额的分批缴纳,如用货币增资,则保留银行存单,如用非货币形式增......


·在夫妻双方谈好决定离婚之后需要双方签订一份离婚协
      在夫妻双方谈好决定离婚之后需要双方签订一份离婚协议书才能进行离婚,这时候离婚的办理应该去哪里办理是一个问题,所以接下来我们就来为您解答关于夫妻离婚到哪里起诉离婚协议?希望能够起到帮......


·公司安排调岗位不服从离职有补偿吗
      有。调整岗位属变更劳动合同,应与劳动者达成一致,如果不能达成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给予经济补偿。单位调动工作岗位,需要与员工协商一致签订变更劳动合同书,员工不同意变更的,不能以......


·订立合同有什么原则,订立合同的原则有哪些
      订立合同有什么原则,订立合同的原则有哪些一、订立合同有什么原则1、公平的原则在签订合同过程中,任何一方不得把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对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这一原则主要强调了......


·批捕不需要是什么意思?
      批捕不需要是什么意思?刑事诉讼法规定,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特定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如果不满足前述......


·怎么样构成强制猥亵罪的犯罪事实?
      怎么样构成强制猥亵罪的犯罪事实?一、怎么样构成强制猥亵罪的犯罪事实?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妇女的身体自由权和隐私权、名誉权。所谓身体自由权,是指他人的身体的动静举止不受......


一、转继承遗产税需要缴纳吗?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15年 50岁
13770831974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姜春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37708319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