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我国刑法对非法使用窃听专用器材罪的量刑规定是怎样的

  我国刑法对非法使用窃听专用器材罪的量刑规定是怎么样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规定【非法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罪】非法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考试作弊罪的量刑标准: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为他人实施前款犯罪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试题、答案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二、非法使用窃听专用器材罪的客观要件有哪些?本罪客观方面表现为非法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窃听、窃照专用器材是技术侦察工作中使用的重要手段。技术侦察,是指国家有关部门根据法律规定,运用现代科学技术手段,侦破刑事案件,发现犯罪和查找罪证的措施。国家有关部门因侦察犯罪的需要,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经过严格的批准手续,可以采取技术侦察措施。任何未经批准,擅自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的行为,都是违反规定的行为。主要包括两种情形:一是有权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未经批准擅自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的;二是无权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而擅自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的。行为人使用普通的录音、摄影器材非法窃听、窃照的,不构成本罪。综合上面所说的,窃听专用器材是必须要得到国家的规定才能进行使用,如果是属于非法的情形那么必定就需要承担刑事的责任,在量刑的规定上就要看案件所造成的影响,这样才能让违法的一方为自己的行为付出相应的代价,所以,案件的处罚都是有法律依据的。
  
  
  
总结:我国刑法对非法使用窃听专用器材罪的量刑规定是怎么样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规定【非法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罪】非法使用窃...#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15年 50岁

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More>>

·刑事诉讼法有关上诉的规定有哪些?
      虽然在社会生活中,很多人一辈子都不会运用到刑事法律,但是我们的良好的社会环境是得益于刑事法律的落实。在司法实践中,刑事诉讼案件所占的比例是比较高的,上诉需要按照一定的规定进行,你是......


·民事诉讼赔偿标准是什么?
      民事诉讼赔偿标准是什么?民事诉讼是一种比较常见的诉讼方式,其性质和情节一般远没有刑事诉讼案件严重。但是民事案件也存在致使受害人身体受到伤害的情况,那么民事诉讼是否可以要求赔偿,民......


·感情破裂一方如何起诉离婚协议
      离婚的途径有多种,有的人协议离婚解决不了的就会通过起诉离婚,起诉离婚涉及到法律问题,所以不如协议离婚简单,如果真的想通过起诉离婚,该怎么进行,起诉离婚少不了的就是签订一方如何起诉离......


·行政处罚择一重处原则是什么?
      为了保障市场的健康发展,工商部门经常要进行检查,对于市场商户违反法律法规的,依法做出行政处罚。工商部门做出行政处罚,要根据一定原则和程序,包括公平、一事不再罚等。行政处罚的种类有很......


·违法发放贷款罪2023年的量刑依据是什么
      违法发放贷款罪2023年的量刑依据是什么一、违法发放贷款罪的量刑依据是什么?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向关系人以外的其他人发放贷款,造成重大损失的,处5年......


·构成传销罪车会被没收吗?
      尽管我国对传销活动的打击力度一直很大,但是在某些地区,非法传销犯罪还是比较猖狂的。非法传销的社会危害很大,不少家庭因此支离破碎。接到群众报案后,公安机关会介入侦查,案件破坏后,最终......


我国刑法对非法使用窃听专用器材罪的量刑规定是怎样的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15年 50岁
13770831974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姜春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37708319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