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专利权管辖权异议理由有哪些?

  专利权管辖权异议理由有哪些?专利权管辖异议的理由,主要是受理案件的法院不具备管辖权,或者当事人认定存在其它的管辖问题的,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管辖权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 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对该驳回管辖权异议的裁定不服的,当事人可以依法上诉。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管辖权异议,未经审查或审查后尚未作出裁定的,不得进入该案的实体审理。二、移送管辖权的条件是什么?根据《民事诉讼法》第36条规定:“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本法院管辖的,应当移送给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移送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受移送的人民法院认为受移送的案件依照规定不属于该院管辖的,应当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不得再自行移送。”据此规定,移送管辖的适用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人民法院已经受理案件。若尚未受理的案件,经审查不归本法院管辖的,不存在移送管辖问题,应告知当事人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二)受理案件的人民法院对该案无管辖权。依法享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才有权行使审判权,因此无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无权审理案件。(三)接受移送案件的人民法院依法享有管辖权。这是对移送案件法院的要求,即不得随意移送,只能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移送。在具备上述三个条件的同时,还必须正确理解本条所规定的“不得再自行移送”的含义,才能正确认识和适用移送管辖。所谓不得再自行移送,是指移送案件的人民法院所作出的移送案件裁定,对接受移送案件的人民法院具有约束力。即受移送案件的法院必须受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再自行移送。如受移送案件的人民法院认为该院依法确无管辖权时,应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当事人可以通过合法的程序来申请变更处理,我国法律上也明确规定了必须在管辖权具备的情况下,法院才可以对相关案件进行判决处理,后期在认定管辖权存在错误的情况下,应当积极进行移送管辖处理。
  
  
  
总结:专利权管辖权异议理由有哪些?专利权管辖异议的理由,主要是受理案件的法院不具备管辖权,或者当事人认定存在其它的管辖问题的,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15年 50岁

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More>>

·发生车祸人伤不出院怎么办?
      发生车祸人伤不出院怎么办?如果现在受害人在身体可以出院的情况下仍不出院,那么责任人可以申请做鉴定,以确定受害人是否可以出院,以及所需医疗等费用的合理性和必要性。二、车祸赔偿要注意以下......


·犯罪中止未造成损害应当怎么处罚
      犯罪中止未造成损害应当怎么处罚应受但是免除。犯罪中止的情况下,行为人不仅主观上早已存在犯罪意念,而且客观上也实施了一定的犯罪行为,是应当受处罚的。只是对于犯罪中止出于宽大处理的立场......


·什么是不动产,不动产的特征有哪些
      生活中我们经常挺大不动资产可动资产。公司在做资产登记的时候,也总是会登记不懂资产多少,可变动资产又多少的。那么什么是不动产呢?我们如何来区分不动产和可动资产,不动产的特点有哪些?下面......


·民法典51条是如何规定的?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自颁发以来意味着我国应步入了民法典的时代,由于此部法律是五年才最新颁发的,实行期限才半年,故而不少民事主体不知道《民法典》51条是如何规定的,从立法角......


·计算抚养费工资标准占比是多少?
      离婚后,不抚养孩子的一方需要依据相关标准给付抚养费。如果双方属于协议离婚的,则抚养费标准可以由双方协商确定;如果协商不成,诉讼离婚的,则抚养费的给付标准则依据法院的判决进行确定。那......


·起诉离婚有地方限制吗?
      俗话说“宁拆十座庙,不毁一桩婚”。婚姻,是一个家庭存在的必要因素。在当年社会,离婚的现象越来越多,种种因素使许多夫妻在半路分道扬镳。不论是由于什么原因导致了婚姻之路无法继续走下去,......


专利权管辖权异议理由有哪些?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15年 50岁
13770831974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姜春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37708319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