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交通事故立案材料具体有几种

  交通事故立案材料具体有几种
  
  1、民事起诉状
  
  必须要用黑色签笔字签本人的姓名加公章。通常起诉司机、车主、保险公司,三个被告交四份起诉状,证据材料复印件四份。
  
  2、原告要提交的证据
  
  原告的身份证、行驶证、驾驶证复印件,被告身份证、行驶证、驾驶证复印件或交警队打印的信息资料,保险公司的保险单。
  
  如果受害者死亡的还要提供当地派出所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及继承人的户口身份证复印件。
  
  交通事故认定书、病历、诊断书、医疗费、误工费、交通费等各种费用的票据复印件。
  
  原告经济困难的,还可以申请缓交诉讼费,但是要提交当地乡镇民政部门或政府出具的困难证明及申请书。
  
  3、如果被告为企业时,原告要上网打印其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
  
  4、原告为企业的,则提交当年年审过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原件、代理人身份复印件。
  
  5、授权委托书
  
  原告有委托代理人的,须出具授权委托书,应有具体的委托事项。公民的委托必须由本人来签名,委托公民代理的须有法院认可;企业委托的,由法定代表人签名并盖章,委托人涉外、港澳台,其委托书应由相关部门予以公证。
  
  6、填写送达地址确认书(原告的联系方式及住址),证据目录一式三份(列清单,写明原件或者复印件)。
  
  二、交通事故立案费用怎么收
  
  1、案件受理费。
  
  案件受理费由原告、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上诉人预交。被告提起反诉需要交纳案件受理费的,由被告预交。
  
  2、申请费。
  
  申请费包括:申请执行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和申请保全措施。申请费由申请人预交。但是,申请执行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的申请费不由申请人预交,执行申请费执行后交纳。
  
  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 其中,案件受理费包括:
  
  (1)第一审案件受理费;
  
  (2)第二审案件受理费;
  
  (3)再审案件中需要交纳的案件受理费;
  
  (4)交通事故当事人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向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人民法院经审查决定再审的案件受理费;
  
  (5)交通事故当事人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或者裁定未提出上诉,第一审判决、裁定或者调解书发生法律效力后又申请再审,人民法院经审查决定再审的案件受理费。
  
  交通事故案件起诉至法院后,法院固然应当根据法庭调查的事实对事故责任进行确认,调查范围不受公安机关责任认定书的限制,但在通常情况下,当事人没有确凿证据推翻责任认定书的内容时,法院都会采信公安机关对责任的认定,并以此为基础确定有关当事人的赔偿责任。因此,当事人在拿到交通队的事故责任认定书时,一定要仔细看清责任认定内容。如果不服,要及时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复议。
  
  
总结:交通事故立案材料具体有几种1、民事起诉状必须要用黑色签笔字签本人的姓名加公章。通常起诉司机、车主、保险公司,三个被告交四份起诉状,证据材料复印...#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15年 50岁

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More>>

·农村土地使用权纠纷处理方式有哪些?
      农村土地使用权纠纷处理方式有哪些?土地是非常宝贵的财富,现在您的想法都是土地拥有的越多越好,其实在我国对土地有使用权的只有国家和村集体,而农民拥有的只是对土地的使用权限,就是这个对......


·个人之间的债务纠纷怎么举证
      在生活中,亲朋好友之间借钱周转是很普遍的事情,作为出借的一方可能考虑这也是一种投资方式,可以通过约定高额利息来增加自己的收益,而作为借钱的一方,肯定是希望能不给利息就不给利息。这样......


·租赁合同解除时,经出租人同意情况下已形成附合的装修物该如何处理?
      1)出租人违约的,出租人应赔偿剩余租期内装饰装修残值损失;2)承租人违约的,除非出租人愿意使用该装修物件,否则不予赔偿;3)双方都有违约,剩余租赁期限内装饰装修残值损失按照双方各自过错......


·肇事逃逸的行政处罚标准是怎样的?
      交通肇事案件每天都在上演,肇事受害者不仅会损失财产,还有可能其生命都处于危险状态,为了防止此类事件的发生,我国交通法规明确规定,交通肇事后,拖驾驶员逃逸,是会被按照肇事逃逸的行政处......


·二手房产过户需要什么手续
      二手房产过户需要什么手续1、信息核对。买卖双方建立信息沟通渠道,买方了解房屋整体现状及产权状况,要求卖方提供合法的证件,包括房屋所有权证书、身份证件及其它证件。2、签订合同。卖方提供......


·离婚诉讼管辖法院怎么确定?
      离婚诉讼管辖法院怎么确定?一、一般离婚诉讼1、离婚诉讼一般应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但下列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


交通事故立案材料具体有几种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15年 50岁
13770831974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姜春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37708319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