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管辖法律规定有哪些
刑事案件管辖法律规定有哪些
一、刑事案件管辖法律规定
根据《刑法》规定的所有犯罪中,除了直接由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立案受理的以外,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由安全机关受理,其余全由公安机关受理。可见,刑事案件绝大部分由公安机关首先立案侦查。包括伪证罪、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根据法律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一对于控告、检举或者犯罪人自首.都应当接受,不得互相推诿。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当移送主管机关处理,并要通知控告、检举人。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而又必须采取紧急措施的,应当先采取紧急措施,然后再移送主管机关。
二、刑事案件原则上由哪个级别的公安机关管辖?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二十四条规定,县级公安机关负责侦查发生在本辖区内的刑事案件。
设区的市一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下列犯罪中重大案件的侦查:
(一)危害国家安全犯罪;
(二)恐怖活动犯罪;
(三)涉外犯罪;
(四)经济犯罪;
(五)集团犯罪;
(六)跨区域犯罪。
上级公安机关认为有必要的,可以侦查下级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下级公安机关认为案情重大需要上级公安机关侦查的刑事案件,可以请求上一级公安机关管辖。
所谓重大涉外犯罪,主要是指犯罪嫌疑人是外国人,或者犯罪嫌疑人所侵害的对象是外国人的案件,且这种犯罪必须符合重大的性质,'如犯罪嫌疑人的犯罪行为性质比较恶劣,可能判处l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涉嫌犯罪的外国人身份比较特殊等。所谓重大经济犯罪,是指犯罪嫌疑人所涉嫌金融领域的犯罪行为,犯罪金额巨大,给社会、他人造成较大的损失等.所谓犯罪集团.是指三人以上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的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所谓重大集团犯罪,是指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组织犯罪:走私集团犯罪、制售有害物品集团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的重大集团案件等。所谓下级公安机关侦破有困难的重大刑事案件,主要是指重大刑事案件的涉及面比较广.案情比较复杂,或者涉及其他市、县等,由下级公安机关侦破将遇到很大困难.由上级公安机关管辖将更有效地打击犯罪、提高破案效率的。地(市)级以上公安机关除负责以上刑事案件的侦查外,其主要职责是负责组织、协调指导跨市、县,跨地、市、州、盟或者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刑事案件的侦查,一般情况下不直接参与刑事案件的侦查工作。
三、刑事案件一般由哪个地域的公安机关管辖?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十五条规定,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公安机关管辖。如果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更为适宜的,可以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
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公安机关负责立案侦查,有利于收集和核实证据,查明有关案件情况,及时抓获犯罪嫌疑人,破获刑事案件。但是,有的刑事案件如果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更为适宜的,也可以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所谓"更为适宜"是指:
1、犯罪嫌疑人流窜作案,主要犯罪地难以确定,而居住地群众更为了解其犯罪情况的;
2、犯罪嫌疑人在居住地民愤很大,当地群众强烈要求在居住地进行审判的;
3、可能对犯罪嫌疑人判处管制或者适用缓刑,应当在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监督、考察的。
所谓犯罪地,不能简单地理解为犯罪行为发生地,它还包括犯罪行为预备地、犯罪行为实施地、犯罪结果发生地、销赃地等与犯罪活动有关的一切场所。所谓居住地,是指犯罪嫌疑人户籍所在地。
以上,就是我们为您整理的关于刑事案件管辖法律规定的知识,主要为您介绍了《刑法》以及《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对刑事案件原则上由哪个级别的公安机关管辖以及刑事案件一般由哪个地域的公安机关管辖等,
总结:刑事案件管辖法律规定有哪些一、刑事案件管辖法律规定根据《刑法》规定的所有犯罪中,除了直接由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立案受理的以外,危害国家安全的...#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
More>>
·一、男方不同意财产分配怎么办?
一、男方不同意财产分配怎么办?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
·汽车划痕险理赔范围是什么?
汽车划痕险理赔范围是什么开车不小心由于碰撞摩擦留下刮痕,这是很多人都遇到过的情况。但是在办理汽车刮痕险理赔手续时,很多人都由于专业知识不了解,会遇到很多问题。比如:汽车刮痕险理赔范......
·侵占罪
一、概念及其构成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他人的交给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一)客体要件本罪所侵害的客体是他人财物的所有权......
·构成挪用资金罪的处罚是怎样的
构成挪用资金罪的处罚是怎样的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
·司法鉴定轻伤标准2023年是怎么规定的
司法鉴定轻伤标准2023年是怎么规定的一、司法鉴定轻伤标准是怎么规定的?1、肢体损伤1)肢体软组织挫伤占体表总面积百分之六以上。2)肢体皮肤及皮下组织单个创口长度达10厘米(儿童达8厘米......
·非法获取军事秘密罪
一、概念及其构成非法获取军事秘密罪,是指违反保守国家军事秘密法规,利用职务之便或以非法手段,非法获取有关国家军事秘密的情况、文件、资料和实物等行为。(一)客体要件本罪侵害的客体是......
刑事案件管辖法律规定有哪些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15年 50岁
13770831974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