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一、婚前买房婚后过户夫妻是共同财产吗?

  一、婚前买房婚后过户夫妻是共同财产吗?
  
  婚后房产证上加名字算共同财产。婚后房屋加上对方的名字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只要是夫妻两个人的名字,就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是个人财产加上配偶的名字,属于赠予行为,并且赠予已经完成。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下房产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1、婚姻期间夫妻双方共同购买的公房、商品房、经济适用房、私有房屋;
  
  2、夫妻一方在婚前承租、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
  
  3、婚前以男女双方的积蓄共同购买的公房、商品房、经济适用房等房屋;
  
  4、由一方在婚前购买或自建,婚后又以共同财产组织重建的的房屋;仅有部分改建、扩建的,改扩建部分属夫妻共同所有;
  
  5、结婚前,父母出资购置的房屋,明确表示赠与夫妻双方的;
  
  6、结婚后,父母出资为双方购置的房屋,未明确表示赠与夫或妻一方的;
  
  7、一方或双方在婚姻关系期间继承的房屋归夫妻共同所有,但遗嘱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除外;
  
  8、工作单位基于职工的劳动人事关系、职工工龄等福利分房形式分配的,并由夫妻双方出资购买的职工福利房等。
  
  二、婚后夫妻财产怎么界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执行)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夫妻个人财产】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婚后过户这件事情本身就要谨慎做决定,理论上来讲,即便自己不愿意在房产证上加另一半的名字也并不违法,因为没有法律规定,婚前财产随着婚姻关系的建立,就必须要转化成共同财产。
  
  
总结:一、婚前买房婚后过户夫妻是共同财产吗?婚后房产证上加名字算共同财产。婚后房屋加上对方的名字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只要是夫妻两个人的名字,就认定为夫...#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15年 50岁

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More>>

·醉酒打架纠纷如何处理?
      在许多场合大人们都需要喝酒,如果喝酒没有控制好一个度的话,很容易发生醉酒的情况,所以很多人因为醉酒发生打架事件。那么对于醉酒打架纠纷如何处理?根据具体的伤害程度来进行处罚划分,那么......


·如何申请专利及流程是怎样的?
      如何申请专利及流程是怎样的?一、如何申请专利及流程是怎样的?申请专利时一定要准备齐全相关的材料,申请专利的流程一般都是提出申请→审核→批准→获得准专利。根据新《专利法》第二条,......


·老婆怀孕老公不管算遗弃吗?
      我们都知道,现实生活中夫妻之间难免会发生很多问题,而这些问题,也和法律有一定的关联。针对现实中的,丈夫对妻子不管不理的行为,有人就问老婆怀孕老公不管算遗弃吗?在此,我们就为您收集了......


·技术服务合同范本怎么写?
      技术服务合同范本怎么写?一、什么是技术服务合同技术服务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以技术知识为另一方解决特定技术问题所订立的合同。技术服务合同中包括技术培训合同和技术中介合同。技术培训合......


·因身体受伤赔偿时效有多久
      因身体受伤赔偿时效有多久一般情况下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但是,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


·国家赔偿诉诉状要如何书写?
      国家赔偿诉诉状要如何书写?申诉人:被申诉人:申诉事项:1、依法确认被伤害的事实,(并依法追究有关人员及直接责任人的刑讯逼供、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等刑事责任)并依赔偿法按被伤害的标准予以赔......


一、婚前买房婚后过户夫妻是共同财产吗?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15年 50岁
13770831974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姜春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37708319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