串通投标罪追诉标准是怎样的
串通投标罪追诉标准是怎样的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的有关规定,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或者投标人与招标人串通投标,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1.损害招标人、投标人或者国家、集体、公民的合法利益,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2.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3.中标项目金额在二百万元以上的;4.采取威胁、欺骗或者贿赂等非法手段的;5.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两年内因串通投标,受过行政处罚二次以上,又串通投标的;6.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二、串通投标罪的量刑标准根据我国《刑法》规定:第二百二十三条 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利益,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投标人与招标人串通投标,损害国家、集体、公民的合法利益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第二百三十一条 单位犯本节第二百二十一条至第二百三十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本节各该条的规定处罚。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利益的行为。这通常表现为投标人之间相互通气,彼此就投标报价形成书面或口头的协议、约定,或者就报价互相通报信息,以期避免相互竞争,牟取不正当的利益。招标、投标是一种竞争性很强的市场交易方式,其优越性在于优胜劣汰,使整个社会的人力、物力、财力资源得到更好的配置,其本身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倘若当事人通过串通投标的不正当手段排斥他人的正当竞争,就会使招标投标活动丧失其原有功能,进而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其他投标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总结:串通投标罪追诉标准是怎样的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的有关规定,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或者投标人与招标人...#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
More>>
·公司法人更名的有关内容是什么?
公司法人更名的有关内容是什么?我们知道,公司法人是公司的代表,是具有民事权利的个体,对于公司发展作用巨大。所以,在某些情况下,需要进行公司法人更名手续。那么,公司法人更名的有关内......
·分家协议有法律效力吗?
在生活中我们经常可以遇到一个家庭的兄弟姐妹为了家庭的财产而反目成仇,为了避免这样的情况出现很多人都会选择通过签订协议来进行处理,通过法律手段来解决能够避免分家之后的一些矛盾纠纷,保......
·寻衅滋事与殴打他人有哪些构成条件?
在现实生活中,经常能看到里忙没事找事做,到一些经营摊位上找麻烦,这样干扰公共社会秩序的行为,可形成法律上的寻衅滋事罪。法律规定对寻衅滋事与殴打他人的人会进行处罚。那么对于寻衅滋事与......
·根据法律规定诈骗立案后能要回钱吗?
根据法律规定诈骗立案后能要回钱吗?根据法律规定诈骗立案后是否能够将钱要回来,要根据案件审理来判断。现在网络上面的诈骗是非常常见的,所以微信诈骗是否能够将钱要回来,需要根据情况判断。人......
·非法集资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区别
非法集资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都是我们经常能听到的两项侵占财产类犯罪的表现形式,两者都有面向社会不特定对象手机、吸纳资金的特征。据此,许多人认为这两种行为具有同一性,难以区分。下面,我......
·一般纳税人普通发票税率是多少
一般纳税人普通发票税率是多少?纳税是每个公民都必须要做的一件事,但是纳税分很多种,有个人所得税、营业税、消费税等等,每种税都有他特定的意义以及作用。那么一般纳税人普通发票税率是多少......
串通投标罪追诉标准是怎样的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15年 50岁
13770831974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