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寻衅滋事罪拉架有摄像头拉架者会受罚吗?

  寻衅滋事罪拉架有摄像头拉架者会受罚吗?
  
  一、寻衅滋事罪拉架有摄像头拉架者会受罚吗?
  
  1、寻衅滋事罪拉架有摄像头拉架者不一定会受到,主要是看摄像头的录像、拉架者是否能证明确实没有参与到寻衅滋事活动之中,若是能证明没有参与,不能被认定为涉嫌犯罪。相反任何寻衅滋事的参与者,应当承担刑事责任。
  
  2、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证据及其种类】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证据包括:
  
  (1)物证;
  
  (2)书证;
  
  (3)证人证言;
  
  (4)被害人陈述;
  
  (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6)鉴定意见;
  
  (7)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
  
  (8)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二、寻衅滋事罪的处罚标准
  
  《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三、寻衅滋事罪的认定
  
  1、行为的方式和手段
  
  行为的方式和手段对危害结果的大小具有决定性作用,对社会心理的伤害程度也有很大影响。因此在认定情节是否严重时,应该考察行为人是否使用了暴力、威胁等手段,是否采用了公开或者组织的方式等。
  
  2、行为的直接危害结果和间接不良后果
  
  直接危害结果是行为直接对社会造成损害。间接不良后果是指行为对社会造成的不良影响或间接引起的损害。行为人是否造成被害人自杀,是否引起公私财产重大损失,是否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等,是认定情节严重与否的重要因素。
  
  3、行为的时间和地点
  
  同一行为在不同的时间、不同的地点实施,所造成的社会影响是不同的。白天在公共场所的滋事活动当然要比晚上在荒郊野外的危害性大。
  
  4、行为人的一贯表现
  
  行为人的一贯表现表明了行为人主观恶性的大小,决定着行为人接受改造的难易程度。是否多次寻衅滋事、屡教不改,也是认定情节严重与否的一个重要方面。
  
  任何寻衅滋事的参与者,都已经触犯了法律的规定,在给他人造成侵害之后,都有可能会受到拘留等的行政处罚,若是满足了寻衅滋事罪的构成要件的,那么违法者还会被责令承担刑事责任。任何认为自己没有触犯寻衅滋事罪的公民,需要拿出实际证据举证自己确实不是违法者。
  
  
总结:寻衅滋事罪拉架有摄像头拉架者会受罚吗?一、寻衅滋事罪拉架有摄像头拉架者会受罚吗?1、寻衅滋事罪拉架有摄像头拉架者不一定会受到,主要是看摄像头的...#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15年 50岁

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More>>

·“出嫁女”和“上门女婿”能否获得拆迁补偿?
      “出嫁女”和“上门女婿”能否获得拆迁补偿?“出嫁女”和“上门女婿”能否获得拆迁补偿?很多被拆迁户被这样的问题所困扰,例如:“出嫁了,但是户口没有迁出去,拆迁不给任何拆迁补偿”;“孩......


·同意率到达多少强拆
      法律没有规定同意率要达到多少才能拆迁。拆迁前,拆迁方要先公布拆迁范围、拆迁时间、关键的是拆迁安置补偿方案,查验户口、宅基证、丈量房屋面积、登记其他附属物,然后与每家拆迁户协商签订协......


·原告开庭前的准备什么材料?
      一、原告开庭前的准备什么材料第一,按照传票上规定的时间,按时参加诉讼;第二,携带本人身份证,一起起诉状等诉讼文书;第三,携带所有证据的原件,如果有证人出庭作证,需要让证人亲自来......


·儿童交通意外事故超载
      儿童交通意外事故超载一、儿童交通意外事故超载处罚的依据《道路安全条例》第六十条 公路客运车辆载客超过核定人数或者违反规定载货的,对机动车驾驶人按下列规定处罚:(一)超过核定人数......


·转眼又到毕业季,各位应届生朋友想必已经各有去处了。我们都知道
      转眼又到毕业季,各位应届生朋友想必已经各有去处了。我们都知道,在公司决定聘用之后,会与我们签订三方协议,给我们办理入职手续。作为踏出社会的第一步,我们必须要擦亮眼睛,时刻注意保护自......


·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误差标准有哪些
      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误差标准有哪些?建筑工程的质量的界定一直是建筑领域的热点话题。关于误差的界定也一直是人们讨论的关键。务必熟记于心的评判标准,一定要严格执行。今天的我们就为建筑工程师......


寻衅滋事罪拉架有摄像头拉架者会受罚吗?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15年 50岁
13770831974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姜春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37708319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