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船运输损害赔偿违约金是多少

  船运输损害赔偿违约金是多少
  
  一 、船运输损害赔偿违约金
  
  根据《海商法》及其他相关法规的规定,海事赔偿限额按照下列标准计算:
  
  (一)300总吨以上船舶的赔偿限额根据《海商法》第210条的规定,对于300总吨以上船舶,人身伤亡和非人身伤亡的赔偿限额按船舶总吨位分级计算。
  
  1、人身伤亡的赔偿限额为:
  
  (1)总吨位300吨至500吨的船舶,赔偿限额为333000计算单位;
  
  (2) 总吨位超过500吨的船舶,500吨以下部分适用前项规定;500吨以上的部分,应当增加下列数额:501吨至3000吨的部分,每吨增加500计算单位;3001吨至30000吨的部分,每吨增加333计算单位;30001吨至70000吨的部分,每吨增加250计算单位;超过70000吨的部分,每吨增加167计算单位。
  
  (二)不满300总吨的船舶以及沿海运输、沿海作业船舶的赔偿限额交通部《关于不满300总吨船舶及沿海运输、沿海作业船舶海事赔偿限额的规定》(1994年1月1日施行)对不满300总吨的船舶以及沿海运输、沿海作业船舶的赔偿限额作了如下规定:
  
  人身伤亡的赔偿限额为:
  
  (1)超过20总吨、21总吨以下的船舶,赔偿限额为54000计算单位;
  
  (2)超过2l总吨的船舶,超过部分每吨增加1000计算单位。
  
  2、非人身伤亡的赔偿限额为:
  
  (1)超过20总吨、21总吨以下的船舶,赔偿限额为27500计算单位;
  
  (2)超过21总吨的船舶,超过部分每吨增加500计算单位。
  
  (3)从事中国港口之间货物运输或者沿海作业的船舶,不满300总吨的,其海事赔偿限额依照本规定所规定的赔偿限额的50%计算;300总吨以上的,其海事赔偿限额依照《海商法》第2lO条第1款规定的赔偿限额的50%计算。
  
  (4)同一事故中的当事船舶的海事赔偿限额,有适用《海商法》第210条或者本规定的,其他当事船舶的海事赔偿限额应当同样适用。
  
  (三)不以船舶进行救助作业或者在被救船舶上进行救助作业的救助人的赔偿限额不以船舶进行救助作业或者在被救船舶上进行救助作业的救助人,其责任限额按照总吨位为l500吨的船舶计算。
  
  (四)海上旅客运输的旅客人身伤亡赔偿责任限制根据《海商法》第211条规定,海上旅客运输的旅客人身伤亡赔偿责任限制,按照46666计算单位乘以船舶证书载明的载客定额计算赔偿限额,但是最高不超过25000000计算单位。
  
  (五)中国港口间海上旅客运输赔偿责任限额交通部《港口间海上旅客运输赔偿责任限额规定》(1994年1月1日施行)对中国港口间海上旅客运输赔偿责任限额作了如下规定:
  
  1、旅客人身伤亡的,每名旅客不超过4万元人民币;
  
  2、旅客自带行李灭失或者损坏的,每名旅客不超过800元人民币;
  
  3、旅客车辆包括该车辆所载行李灭失或者损坏的,每一车辆不超过3200元人民币;
  
  4、上述第2项和第3项以外的旅客其他行李灭失或者损坏的,每千克不超过20元人民币。
  
  此外,该规定允许承运人和旅客以书面形式约定高于4万元人民币的赔偿限额。同时又规定,海上旅客运输的旅客人身伤亡赔偿责任限额,按照4万元人民币乘以船舶证书规定的载客定额计算赔偿限额,但是最高不超过2100万元人民币。
  
  通过阅读了解我们可以发现关于运输的相关知识还是比较完善的,对于各种具体情况也有分析和处理办法。在实际生活中人们的生活也离不开运输业,它与人的生活息息相关,但它也是一个高收益与风险并存的行业。对于运输中出现的问题应妥善解决。如果您还有相关问题,可以在平台找相关律师进行咨询。
  
  
总结:船运输损害赔偿违约金是多少一、船运输损害赔偿违约金根据《海商法》及其他相关法规的规定,海事赔偿限额按照下列标准计算:(一)300总吨以上船舶的赔...#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15年 50岁

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More>>

·逮捕后撤案国家赔偿标准是什么?
      一、国家赔偿新标准: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检察厅5月15日下发通知,要求各级人民检察院办理自身作为赔偿义务机关的国家赔偿案件时,执行新的日赔偿标准315.94元。据最高检第十检察厅有关负责人介绍......


·诉前财产保全能卖房吗?
      诉前财产保全能卖房吗?房子被保全的,是不能进行买卖的,必须解除保全,才能买卖。所谓诉前财产保全,也就是诉前保全,是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财产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


·采取监视居住最长期限是多久
      采取监视居住最长期限是多久?监视居住期限最长不超过六个月。监视居住决定由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作出,由公安机关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也可以协助执行。犯罪嫌疑人在被执行监视居住强制......


·
      有哪些交通违章可以申请撤销一、哪些交通违章可以申请撤销第一种:重复录入在同一时间、同一地点被重复拍摄,然后发生两次违章,这时车主在收罚单的时候要仔细看看是否有重复录入,如有重......


·股权转让纠纷哪家法院管辖
      股权转让纠纷哪家法院管辖(一)当事人约定管辖股权转让涉及到股权转让合同书,而合同书内会约定好争议的解决条款,其中就包括股权转让纠纷的管辖法院。在这里要注意,合同内约定管辖法院明确的,......


·2023犯罪预备的特征是什么?
      犯罪预备的特征是什么1、犯罪预备形态的客观特征。犯罪预备形态的客观特征包括两个方面:(1)行为人已经开始实施犯罪的预备行为,即为犯罪的实行和完成创造便利条件的行为。犯罪预备不同于犯意表......


船运输损害赔偿违约金是多少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15年 50岁
13770831974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姜春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37708319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