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唤的程序有哪些规定
传唤的程序有哪些规定传唤是一种刑法中的一种让案件有关的人去警察机关进行询问的情况,传唤是符合法定条件,是具有效力的,也就是说传唤是对违反治安管理违法嫌疑人让其到公安机关接受调查的一种方式。传唤是需要遵守一定的程序的,那么传唤的程序有哪些规定?接下来我们将为您介绍有关内容 ,希望为您带来帮助。
传唤的程序有哪些规定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七条之规定“对于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指定的地点或者他的住所、所在单位进行讯问,但是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传唤的目的是保证刑事诉讼活动有计划进行,及时处理案件,传唤必须使用法定的诉讼文书--传票。传票应先期送达被传唤人。受传唤人应按传唤要求准时到案。无正当理由而拒绝到案的,要承担法律规定的责任。经依法传唤而拒绝到案的,司法机关可根据侦查或审判活动的需要,依法采取拘传的强制措施,强制疑犯罪嫌疑人到案。需要对犯罪嫌疑人拘留或逮捕的,也可以在拘传后变更强制措施,执行逮捕或进行拘留。同时,拒绝接受传唤,也可作为对构成犯罪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犯罪嫌疑人认罪态度的一个表现,在量刑时予以考虑。(一)在消防执法过程中,需要传唤的,承办执法人员应当填写《传唤证》呈批报表,报领导批准后,出具《传唤证》。(二)承办执法人员依法将《传唤证》送达被传唤人;被传唤人应当在《传唤证》回执上签名或盖章,并注明收到日期。(三)对被传唤人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传唤或逃避传唤的,经领导批准,依法实施强制传唤。(四)被传唤人传唤到案后,应及时进行讯问查证,制作讯问笔录,每次讯问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五)对当场发现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行为,承办人员可以口头传唤有关人员。宣布口头传唤时,承办人员应当说明传唤的理由,并在讯问时将口头传唤的情况记入笔录。(六)对当场发现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行为,承办人员可以口头传唤有关人员。宣布口头传唤时,承办人员应当说明传唤的理由,并在讯问时将口头传唤的情况记入笔录。(七)需要传唤违法嫌疑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派出所或者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票)传唤。(八)对现场发现的违法嫌疑人,人民警察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并在询问笔录中注明违法嫌疑人到案经过、到案时间和离开时间。(九)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十)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以及法律规定可以强制传唤的其他违法行为人,可以强制传唤。强制传唤时,可以依法使用手铐、警绳等约束性警械。(十一)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将传唤原因和处所通过电话、手机短信、传真等方式通知被传唤人家属。(十二)公安机关传唤违法嫌疑人时,其家属在场的,应当当场将传唤原因和处所口头告知其家属,并在询问笔录中注明。(十三)被传唤人拒不提供家属联系方式或者有其他无法通知的情形的,可以不予通知,但应当在询问笔录中注明。(十四)使用传唤证传唤的,违法嫌疑人被传唤到案后和询问查证结束后,应当由其在传唤证上填写到案时间和询问查证结束时间并签名。拒绝填写或者签名的,办案人民警察应当在传唤证上注明。(十五)对被传唤的违法嫌疑人,公安机关应当及时询问查证,询问查证的时间不得超过八小时;案情复杂,违法行为依法可能适用行政拘留处罚的,询问查证的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十六)不得以连续传唤的形式变相拘禁违法嫌疑人。上文就是我们为您介绍的传唤的程序有哪些规定的主要内容,传唤虽然也是属于刑事诉讼中的一种措施,但是与其他措施相比,其强度是很低的。司法人员想要传唤的时候需要遵循有关的程序,否则可能构成一些违法行为,而且实践中,我们要仔细区分一下刑事传唤和治安传唤。如果您还想了解更多这方面的知识,可以到我们网站的相关栏目进行深入了解,同时还能就你的具体问题,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总结:传唤的程序有哪些规定传唤是一种刑法中的一种让案件有关的人去警察机关进行询问的情况,传唤是符合法定条件,是具有效力的,也就是说传唤是对违反治安管...#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
More>>
·如果工伤认定未成功可以按医保来吗?
如果工伤认定未成功可以按医保来吗?如果工伤认定结果是不予认定为工伤,在没有第三方责任方的情况下是可以使用医疗保险进行报销的。依据《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八条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
·如何分辨非法集资,常见种类有哪些?
非法集资是一种常见的经济型犯罪,确切的说,非法集资不是刑事法律规范中的罪名,而是四种类型的经济型犯罪的总称。由于非法集资的社会危害性是比较大的,而且即使案件被司法机关侦破,也不能保......
·夫妻房产分割协议范本
房产属于离婚财产中比较重要的财产,因此夫妻在离婚的时候对房产的争夺也是比较激烈的。要是双方对离婚房产协商一致的话,最好签订一份夫妻房产分割协议,这样才能对自身利益进行一个保障。那么......
·被高空坠物砸倒身亡可以协商解决吗?
被高空坠物砸倒身亡可以协商解决吗?一、被高空坠物砸倒身亡可以协商解决吗?被高空坠物砸倒身亡不可以协商解决,当发生高空坠物致人重伤的责任物品或者房屋所有者承担,当房屋出现租赁时有房......
·交通肇事没有受伤误工费赔偿吗?
交通肇事没有受伤误工费赔偿吗?一、交通肇事没有受伤误工费赔偿吗?交通肇事没有受伤误工费赔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7条第1款规定,受害人......
·私募基金多少起认购?
私募基金多少起认购? 一、私募基金认购金额 根据证监会第105号令《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私募基金应当向合格投资者募集,投资于单只私募基金的金额不低于100万,且符......
传唤的程序有哪些规定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15年 50岁
13770831974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