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在我国离婚首付款怎么分割财产?

  在我国离婚首付款怎么分割财产?
  
  在我国离婚首付款的分割一般是遵循共同财产分割的原则,如果是双方共同支付的话,那就按照买房时共同支付。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偿还房屋的按揭贷款是由双方共同支付的,应当归属于双方共同财产,按按揭的数额分割。
  
  夫妻为共同生活或为履行抚养、赡养义务等所负债务,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应当以夫妻共同财产清偿。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
  
  第二十五条规定:当事人的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已经对夫妻财产分割问题作出处理的,债权人仍有权就夫妻共同债务向男女双方主张权利。
  
  一方就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基于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法律文书向另一方主张追偿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7条第2款规定,下列债务不是夫妻共同债务,而应由一方以个人财产清偿:
  
  1、夫妻双方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逃避债务为目的的除外;
  
  2、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
  
  3、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济活动,其收入确实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4、其他应由个人承担的债务。
  
  
总结:在我国离婚首付款怎么分割财产?在我国离婚首付款的分割一般是遵循共同财产分割的原则,如果是双方共同支付的话,那就按照买房时共同支付。离婚时,原为...#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15年 50岁

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More>>

·刑事诉讼法庭前会议准备工作有哪些
      生活当中,当涉及到一些刑事案件的时候,法院再进行审理的时候会有一个庭前会议,关于这一点您可能在影视剧当中也见过。但是在实际生活当中,庭前会议是需要进行许多的准备工作的。所以我们针对......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是为了完善劳动合同制度,明确劳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是为了完善劳动合同制度,明确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制定的法律。其附则是该法第八章的内容,共......


·婚姻法抚养费支付时间有多长
      一、婚姻法抚养费支付时间有多长《婚姻法》第37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分或全部分,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


·房屋继承权顺序人不签字放弃应怎样办理
      房屋继承权顺序人不签字放弃应怎样办理在继承发生之后,只要继承人没有明确表示放弃继承权,就视作接受继承。《民法典》规定: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


·2023年离婚时不分或少分财产的情形是什么?
      2023年离婚时不分或少分财产的情形是什么一、离婚时不分或少分财产的情形是什么?离婚少分财产的条件是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


·遭遇合同诈骗到哪里报警?
      遭遇合同诈骗到哪里报警?合同诈骗属于经济犯罪,经济犯罪案件由犯罪地的公安机关管辖,犯罪地包括犯罪行为发生地、犯罪行为实施地、犯罪结果发生地和实际财产取得地。报案人可到犯罪地的公安局经......


在我国离婚首付款怎么分割财产?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15年 50岁
13770831974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姜春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37708319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