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转移监护权公证的内容

  孩子的监护权一般都是父母,但有的时候,出于某种原因,需要将孩子的监护权进行转移,而监护权转移是需要公证的。那么监护权公证的内容是什么呢?为了帮助您了解这方面的知识,我们专门为您整理了相关的资料,请阅读下文。
  
  一、转移监护权公证的内容
  
  办理监护权公证时,公证员应要求申请人提交下列证件、证明材料:
  
  (一)委托监护人
  
  1、公民作为委托监护人的应提交:
  
  (1)本人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委托监护人、受托监护人具有亲属关系的证明;
  
  (3)被监护人的《户口簿》、十六周岁以上公民还须提交《居民身份证》;
  
  (4)监护权资格证明,包括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调解书、裁定书及相关的协议书等;
  
  (5)拟申请公证的《监护协议》文本;
  
  (6)公证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它证件、证明材料。
  
  2、法人或其他组织作为委托监护人的提交:
  
  (1)法人资格证明或其他组织主体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资格证明及本人的《居民身份证》;
  
  (2)委托他人代为办理公证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和受托人的《居民身份证》;
  
  (3)被监护人的《户口簿》、十六岁以上的公民还须提交《居民身份证》;
  
  (4)监护权资格证明,包括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调解书、裁定书及相关的协议书等;
  
  (5)拟申请公证的《监护协议》文本;
  
  (6)公证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它证件、证明材料。
  
  (二)受托监护人
  
  1、公民作为受托监护人的应提交:
  
  (1)本人《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2)配偶及家庭其他主要成员同意发行监护职责的书面意见;
  
  (3)公证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证件、证明材料。
  
  2、法人或其他组织作为受托监护人的应提交:
  
  (1)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资格证明及本人《居民身份证》;
  
  (2)委托亿人代为办理提交的其他证件、证明材料。
  
  (3)公证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证件、证明材料。
  
  符合下列条件的申请,公证处应予受理、登记,并将受理通知书发给申请人,开始建立公证卷宗:
  
  1、该监护协议公证属本公证处管辖;
  
  2、申请人提交的证件、证明材料符合本规范第二条规定;
  
  3、委托监护人、受托监护人主体资格符合法律规定;
  
  4、协议双方已就协议内容达成一致。
  
  二、监护人的职责有哪些
  
  1、代理进行民事活动和民事诉讼活动。
  
  根据《民法通则》第14条的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是他的法定代理人”。监护人所代理进行的活动领域不限,较多地表现为诸如买卖、租赁、借贷等财产性质的活动,也可涉及一些人身性质的民事活动。
  
  2、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等合法权益。
  
  被监护人出于民事行为能力的限制,不具备全面充分的自我保护能力,相对容易遭受到来自外界的的侵扰和损害。对此,监护人有权利和职责予以保护。
  
  3、管理被监护人的财产。
  
  监护人可以依法合理利用和处分被监护人的财产。
  
  4、教育和照顾被监护人。
  
  监护人应当尽到教育和照顾被监护的未成年人的职责,使其获得身心健康和生活的安定。
  
  我们在上文已经为您详细的介绍了监护权公证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另外,作为一名监护人,一定要尽到一名监护人的职责。如果您在这方面还有什么疑问,可以来网站咨询在线律师,他们会根据您的具体情况为您作详细解答。
  
  
总结:孩子的监护权一般都是父母,但有的时候,出于某种原因,需要将孩子的监护权进行转移,而监护权转移是需要公证的。那么监护权公证的内容是什么呢?为了帮...#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15年 50岁

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More>>

·怀孕妇女适用死刑吗2023
      怀孕妇女适用死刑吗要是女性在羁押时怀孕的话,按照我国现行的规定是不能适用死刑的。《刑法》第四十九条 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根据1990年最高人民......


·回避的对象是否包括律师?
      回避的对象是否包括律师?一、回避的对象是否包括律师?不包括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相关条款:第四十五条审判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必须回避,当事人有权用口头或者书面......


·醉驾又发生交通事故会受到什么处罚?
      醉驾又发生交通事故会受到什么处罚?1、《刑法》对醉驾的处罚《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二)醉酒......


·证明商标注册流程是怎样的?
      一、证明商标注册流程是怎样的?证明商标注册流程具体如下:申请书件的准备有关书件的具体要求1、根据《商标法实施条例》第十五条规定,商标注册申请等有关文件,应当打字或印刷。......


·卖二手货会不会侵权商标?
      卖二手货会不会侵权商标?不一定侵权商标,这就要看实际的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条第一款:“经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为注册商标。包括商品商标、服务商标和集体商标、证明商标......


·诈骗罪共犯应如何认定,共同犯罪的诈骗罪量刑标准
      诈骗罪中,一个基本上是实行不了诈骗行为,需要多人共同操作,这就是共犯。但是很多人对诈骗罪的共犯不能正确的认定,这样就不能很好的处理案件。所以,我们在下文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诈骗罪共犯......


转移监护权公证的内容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15年 50岁
13770831974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姜春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37708319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