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门面租赁合同违约赔偿如何进行

  门面租赁合同违约赔偿如何进行
  
  一、门面租赁合同违约赔偿如何进行
  
  (一)如果租赁合同中对违约金有约定(租房违约金的数额是由当事人双方通过事先约定而确定的)、则按约定的违约金比例支付。如双方在签订合同时,约定房屋租赁合同违约金为一个月的租金,那么一旦违约,出租人就可以要求承租人支付一个月租金同样数额的违约金,作为违约赔偿;
  
  (二)约定的违约金过高或过低可以请求变更,约定的违约金超过实际损失30%的可认为约定过高,可要求降低。如房屋租赁费用每月仅为1000元,而约定的违约金数额达到了一万元,那么违约的一方可以请求降低。
  
  (三)房屋租赁合同中对违约金没有约定,应按对方违约对你造成的实际损失来计算违约金并退回押金和多余的房费。
  
  (四)租房违约金的支付是独立于履行行为即给付房租之外的给付,即如果承租人尚拖欠出租人租金1500元,那么房屋租赁合同违约金是不包含在这1500元以内的。
  
  (五)租房违约金的处理:双方按照租赁合同的约定处理,赔偿约定的金额,如果协商不成,可到法院提起诉讼。
  
  二、违约赔偿责任的法律规定
  
  《民法总则》 第一百一十一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条件的,另一方有权要求履行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合同法》 第一百零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一百一十三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总结:门面租赁合同违约赔偿如何进行一、门面租赁合同违约赔偿如何进行(一)如果租赁合同中对违约金有约定(租房违约金的数额是由当事人双方通过事先约定而确定...#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15年 50岁

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More>>

·专利侵权诉讼提交的材料是什么
      专利侵权诉讼提交的材料是什么一、专利侵权诉讼提交的材料是什么1、专利权人委托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专利权人为国外及港澳台地区的公民的,其授权委托书需在中国公证处进行公证或在其所属国、......


·老人不在了手写遗嘱有用么?
      老人不在了手写遗嘱有用么?老人自己手写的遗嘱肯定是有用的;手写遗嘱其实就是法律上的自书遗嘱,遗嘱人自己书写的遗嘱,成为自书遗嘱。自书遗嘱应当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自书......


·女方怀孕夫妻可以离婚吗?
      女方怀孕夫妻可以离婚吗?女方怀孕夫妻可以离婚吗?《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申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


·征收土地与补偿条例有规定征地补偿的数额吗?
      征收土地与补偿条例有规定征地补偿的数额吗?征收土地与补偿条例没有规定征地补偿的数额,政府征收农民土地,应有合法项目,按照法定程序,给予被征收人合理补偿,先补偿,再征收,任何违反以上基......


·债权债务清查的过程是什么?
      债权债务清查的过程是什么?一、债权债务清查前,应该先进入清算。企业清算账务处理的步骤为:1、编制解散的资产负债表;2、核算清算费用;3、核算变卖财产物资的损益;4、核算及收回......


·贩毒被判罚的标准是什么?
      贩毒被判罚的标准是什么?一、贩毒被判罚的标准是什么?《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


门面租赁合同违约赔偿如何进行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15年 50岁
13770831974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姜春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37708319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