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一、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有继承权吗?

  一、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有继承权吗?
  
  不履行赡养义务也有继承权,但分配遗产时应该少分,除非有遗嘱。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
  
  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 【继承权的丧失和恢复】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
  
  (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
  
  (四)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
  
  (五)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
  
  继承人有前款第三项至第五项行为,确有悔改表现,被继承人表示宽恕或者事后在遗嘱中将其列为继承人的,该继承人不丧失继承权。
  
  受遗赠人有本条第一款规定行为的,丧失受遗赠权。
  
  第一千一百三十条 【遗产分配的原则】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二、遗产按照法定继承的情形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
  
  第一千一百五十四条 【法定继承的适用范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遗产中的有关部分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一)遗嘱继承人放弃继承或者受遗赠人放弃受遗赠;
  
  (二)遗嘱继承人丧失继承权或者受遗赠人丧失受遗赠权;
  
  (三)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先于遗嘱人死亡或者终止;
  
  (四)遗嘱无效部分所涉及的遗产;
  
  (五)遗嘱未处分的遗产。
  
  现实生活中,有一部分子女会把赡养老人跟继承遗产这件事情进行等价交换,赡养老人的要求就是老人必须把遗产留给自己,这种想法完全是错误畸形的,赡养老人是子女应尽义务,就算赡养了老人,老人也可以把遗产给别人。
  
  
总结:一、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有继承权吗?不履行赡养义务也有继承权,但分配遗产时应该少分,除非有遗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一千...#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15年 50岁

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More>>

·质押权可以转让吗?质押权转让协议的内容有哪些?
      质押权可以转让吗?质押权转让协议的内容有哪些?质押主要指的是债务人或第三人将自己的动产移交给收债人占有,将该动产作为借取债务的担保物品,如果欠债一方不履行债务,收债人有权依法就该动产......


·法律顾问能做什么
      法律顾问能做什么公司法律顾问(一)日常法律事务1、公司常见法律问题的咨询和建议;2、参与合同谈判,制定谈判策略与方案,起草和审定商务合同;3、参与起草、修订公司人事管理、财务......


·什么叫入室抢劫,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入室抢劫是我国抢劫罪行中的一种,但是本质上的入室抢劫并不是单指入室,我国对于入室抢劫有着明确的法律规定,下面您就跟网站的我们一起来具体了解一下什么叫什么叫入室抢劫,量刑标准是怎样的吧......


·缓刑期间的考察机关是哪个
      一般针对被判拘役和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罪犯,才是有机会在判刑的同时适用缓刑的,当然缓刑也有相应的考验期,而在考验期内就会由专门的机关进行考察。那法律中规定罪犯在缓刑期间的考察机关是哪......


·合同生效不具备条件能否生效?
      合同生效不具备条件能否生效?合同生效不具备条件不能生效,合同法规定生效必须具备行为人具有缔约能力,并且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规定等条件才能够发生效力。广义合同指所有法律部门中确定权......


·法院强制执行车辆怎么扣押
      流程如下:(1)审查立案。人民法院在接到申请执行书及有关法律文书后,应审查该申请执行是否合法适当,有关法律文书是否齐备,内容是否明确,被执行人是否有执行能力等等。(2)通知履行。人......


一、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有继承权吗?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15年 50岁
13770831974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姜春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37708319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