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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拆迁要满足哪些条件?

  强制拆迁要满足哪些条件?
  
  1、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
  
  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法律后果一是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人民政府不能向法院申请强制拆迁;二是人民法院不能强制执行。实践中有些市、县人民政府不守法,违法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但法院不能依法进入强制执行程序,进行强制拆迁。
  
  2、强制拆迁以补偿决定为前提
  
  如果没有补偿决定,任何单位都不能采取强制拆迁。实践中,可以强制拆迁的主要有两种情况:一是签订了补偿协议,不搬迁的;二是作了补偿决定,既不搬迁又不按照规定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诉讼。
  
  3、必须对被征收人给予货币补偿、产权调换房屋和周转房
  
  没有提供货币补偿金额和专户存储账号、产权调换房屋和周转用房的地点和面积等材料的不能强制拆迁。
  
  4、征收补偿决定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不准予执行:
  
  (1)明显缺乏事实根据;
  
  (2)明显缺乏法律、法规依据;
  
  (3)明显不符合公平补偿原则,严重损害被执行人合法权益,或者使被执行人基本生活、生产经营条件没有保障的;
  
  (4)明显违反行政目的,严重损害公共利益;
  
  (5)严重违反法定程序或者正当程序;
  
  (6)超越职权;
  
  (7)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的其他不宜强制执行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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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15年 50岁

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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