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罪与量刑如何划定标准
定罪与量刑如何划定标准?(1)根据基本犯罪构成事实在相应的法定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2)根据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数额、犯罪次数、犯罪后果等犯罪事实,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3)根据量刑情节调节基准刑,并综合考虑全案情况,依法确定宣告刑。二、量刑的原则有哪些?(一)以犯罪事实为根据要全面贯彻这一原则,就必须做到如下儿点:1、全面掌握犯罪情节。这里的犯罪情节,是指不具有犯罪构成事实的意义,却与犯罪构成事实的主客观方面具有密切联系,反映主客观方面的情状或深度,从而影响犯罪的社会危害程度与行为人的人身危险程度的各种事实情况2、综合评价犯罪的社会危害程度。犯罪的社会危害程度,是由犯罪的事实、性质号情节决定的。分别弄清了犯罪的事实、性质与情节后,还需要综合评价犯罪的社会危害程度。(二)以刑事法律为准绳弄清了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危害程度,还不等于量刑必然适当。要做到量刑适当,还必须以刑事法律为准绳。1、必须依照刑事法律关于各种刑罚方法的适用权限与适用条件的规定裁量刑罚。2、必须依照《刑法》关于刑罚裁量制度的规定裁量刑罚3、必须依照刑法关于各种量刑情节的适用原则裁量刑罚。4、必须依照《刑法》规定的法定刑裁量刑罚。行为触犯哪一个分则条文,就以哪一个条文规定的法定刑为标准;然后在法定刑内选择刑种与刑度;即使是从重、从轻、减轻处罚,也要以选定的法定刑为标准。如何定罪量刑的这个问题其实法律上没有什么特别详细的规定,不同的罪名,定罪量刑的划定标准也不一样,定罪的话,基本上在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就根据犯罪行为确定罪名,确定罪名以后,量刑标准综合考虑的因素也很多。
总结:定罪与量刑如何划定标准?(1)根据基本犯罪构成事实在相应的法定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2)根据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数额、犯罪次数、犯罪后果等犯罪事...#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
More>>
·签完网签未备案的合同怎么作废?
签完网签未备案的合同怎么作废?一、签完网签未备案的合同怎么作废?签完网签未备案的合同会自动作废,根据《商品房预售网上签约暂行规定》相关法条:第九条?房地产开发企业与买受人按照下......
·公司法股东的表决权利如何行使?
公司法股东的表决权利如何行使?公司是由股东发起或者成立的经济组织,因此股东在公司中有着极其重要的作用,股东可以对于公司对内对外的重要事项行使表决权,从而直接影响公司的发展方向。下......
·专利申请费用缴纳的期限
专利申请费应当按规定的期限缴纳,没有在规定的期限缴纳或者没有按规定的费用足额缴纳的,视为没有缴纳:一、申请费、公布印刷费、申请附加费:申请人在收到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的受理通知之日起......
·漏诊的医疗过错案例
漏诊的医疗过错案例一、漏诊的医疗过错案例原告患者于2001年9月因交通事故受伤到被告医院外科住院接受治疗。患者入院诊断为:头皮挫裂伤;左肩关节半脱位伴肩胛骨骨折;左胫骨髁间隆突骨折;左膝......
·十级手指功能丧失标准是什么
十级手指功能丧失标准是什么一、十级手指功能丧失标准是什么肢体损伤致:1、双手缺失(或丧失功能)5%以上;2、双手感觉缺失25%以上;3、双上肢前臂旋转功能丧失50以上;4、一足足弓结构......
·法院判决离婚的标准是怎样的
说到判决离婚,相信您都知道这应该是通过诉讼方式来解除婚姻关系的时候才会出现的,这个情况下起诉的一方往往寄希望于法院对离婚案件的判决,以此来达到离婚的目的。但法院判决离婚也是有标准......
定罪与量刑如何划定标准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15年 50岁
13770831974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