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提起离婚损害赔偿的法定情形有哪些?

  提起离婚损害赔偿的法定情形有哪些?
  
  提起离婚损害赔偿的法定情形:
  
  根据我国《婚姻法》第四十六条中的规定,夫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从而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需要注意的是,提起离婚损害赔偿的请求权人只能是无过错方,如果双方都存在过错,那么任何一方都不能提起损害赔偿,离婚损害赔偿的范围包括物质损害和精神损害两个方面,在确定具体数额时要根据具体情形具体核定。
  
  1、离婚诉讼的原告为无过错方时,在离婚诉讼同时提出;
  
  2、离婚诉讼的被告为无过错方时,如果被告不同意离婚也不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可在离婚后一年内就此单独提起诉讼;(一审中未提出,在二审提出的,法院调解,调解不成,告知在离婚后一年内提起诉讼)
  
  3、当事人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后,未明确表示放弃提起离婚损害赔偿请求的,可以在办理离婚登记手续一年后提出。
  
  离婚案件中,常常会遇到财产的分割问题,对于财产的分割一般尊重当事人的意思自治。除此之外会考虑照顾无过错方或女方的原则,有的还要考虑照顾困难的一方,对于财产有书面约定的有时还要考虑家庭贡献,这些往往会作为考虑的因素对受照顾一方的当事人予以多分。
  
  
总结:提起离婚损害赔偿的法定情形有哪些?提起离婚损害赔偿的法定情形:根据我国《婚姻法》第四十六条中的规定,夫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从而导致离婚的,...#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15年 50岁

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More>>

·2023注册资本怎么实缴 一、注册资本怎么实缴?
      注册资本怎么实缴一、注册资本怎么实缴?注册资本不需要实缴了,实缴注册资本流程是先到银行办理验资账户,把注册资本打入账户中,银行会出具验资证明,然后拿验资报告到工商局办理营业执照。......


·打离婚官司举证期限是多少天
      离婚诉讼的举证期限,是指离婚诉讼当事人向人民法院履行提供证据责任的期间,在举证期限内,当事人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离婚证据材料,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内不提交的,视为放弃举证权利。根据相关法......


·残疾赔偿金刑附民赔不赔?
      残疾赔偿金刑附民赔不赔?《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五十五条:对附带民事诉讼作出判决,应当根据犯罪行为造成的物质损失,结合案件具体情况,确定被告人......


·管辖权转移限制有哪些?
      一、管辖权转移限制有哪些?(1)两个以上法院都有管辖权的民事案件,先立案的法院不得将案件移送给另一个有管辖权的法院。(2)案件受理后,受诉法院的管辖权不受当事人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变......


·如何确定构成出售、购买、运输假币罪?
      如何确定构成出售、购买、运输假币罪?构成这三种犯罪必须具备以下几个条件:1、行为人在主观上出于故意。货币不是商品,不能出售是众所周知的常识,在现实生活中更不可能存在用低于货币面值出售......


·员工还在患病医疗期内,劳动合同到期后公司可
      员工还在患病医疗期内,劳动合同到期后公司可?通常上,在劳动合同到期的时候,公司跟劳动者都可以自主选择续签还是不续签,续签不受法律限制,只不过公司方面要求不续签的话,得按规定拿经济补......


提起离婚损害赔偿的法定情形有哪些?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15年 50岁
13770831974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姜春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37708319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