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级别管辖标准是怎样的?

  级别管辖标准是怎样的?
  
  我国的法院是分为了四级的,包括最高法、高级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以及基层人民法院,不同级别的法院管辖的案件不同,这就是级别管辖的内容。那么级别管辖标准是怎样的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什么是法院的级别管辖
  
  法院的级别管辖是要划分上下级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民事案件的分工和权限。在我国基层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法院四级法院,都可以受理第一审民事案件。
  
  二、级别管辖标准是怎样的
  
    《民事诉讼法》第十七条 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但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十八条 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
  
    (一)重大涉外案件;
  
    (二)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三)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
  
    第十九条 高级人民法院管辖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第一审民事案件。
  
    第二十条 最高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
  
    (一)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二)认为应当由本院审理的案件。
  
  (一)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普通刑事案件,但是依照本法由上级人民法院管辖的除外。
  
  (二)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刑事案件:
  
  1、危害国家安全、恐怖活动案件;
  
  2、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案件。
  
  人民检察院认为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而向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的普通刑事案件,中级人民法院受理后,认为不需要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的,可以依法审理,不再交基层人民法院审理。
  
  3、外国人犯罪的刑事案件。
  
  (三)高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是全省(自治区、直辖市)性的重大刑事案件。
  
  (四)最高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是全国性的重大刑事案件。
  
  上级人民法院在必要的时候,可以审判下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下级人民法院认为案情重大、复杂需要由上级人民法院审判的第一审刑事案件,可以请求移送上一级人民法院审判。
  
  上级人民法院认为有必要审理下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应当向下级人民法院下达改变管辖决定书,并书面通知同级人民检察院。
  
  基层人民法院对于认为案情重大、复杂或者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第一审刑事案件,请求移送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应当经合议庭报请院长决定后,在案件审理期限届满十五日以前书面请求移送。中级人民法院应当在接到移送申请十日内作出决定。
  
  中级人民法院不同意移送的,应当向该基层人民法院下达不同意移送决定书,由该基层人民法院依法审判;同意移送的,应当向该基层人民法院下达同意移送决定书,并书面通知同级人民检察院。基层人民法院接到上级人民法院同意移送决定书后,应当通知同级人民检察院和当事人,并将起诉材料退回同级人民检察院。
  
  以上就是我们为您整理的级别管辖标准的内容,其中详细介绍了我国各级法院的案件管辖范围,您可以对照着看一下,某个案件究竟应该由哪一级法院进行管辖。如果对管辖权异议的话,则可以提出异议申请。
  
  
总结:级别管辖标准是怎样的?我国的法院是分为了四级的,包括最高法、高级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以及基层人民法院,不同级别的法院管辖的案件不同,这就是...#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15年 50岁

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More>>

·分居后债务如何分割
      夫妻出现矛盾,很可能会选择分居。分居的,就财产关系也会出现纠纷,那分居期间获得的财产如何分割?有收入就会有负债,分居期间也会产生债务,那分居后债务如何分割?我们为您一一解答。一、分居......


·一、法定监护人的年龄是否有限制?
      一、法定监护人的年龄是否有限制?法定监护人必须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从一般的情况来说就是年满18周岁的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监护,是为监督和保护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


·在我国醉酒驾车标准是多少
      在我国醉酒驾车标准是多少我国的交警在执勤的过程当中,如果觉得司机的精神恍惚或者说满身酒气的话,肯定是要让司机对酒精测量仪进行吹气测量的,测量的标准是判定酒驾还是醉驾的最重要的一个依......


·离婚财产协议什么格式怎么写?
      离婚是我们非常熟悉的一个法律程序,因为在生活中我们经常会遇到离婚的家庭,在法治社会中如果想要离婚需要走法律程序,一般在离婚的时候需要解决很多问题和纠纷,通常都会签订一个离婚协议书来......


·自书遗嘱应该怎么写
      自书遗嘱应该怎么写在实践中,它的一般写法是:①立遗嘱的目的,即处理财产的意思表示,应首先写明:“我立本遗嘱,对我所有的财产,作如下处理:”②对财产的具体处理,应写明财产的名称......


·申请刑事赔偿后公安机关的程序是什么
      申请刑事赔偿后公安机关的程序是什么一、申请刑事赔偿后公安机关的程序是什么?公安机关收到刑事赔偿申请书以后,应该依法进行审查并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公安机关办理国家赔偿案件程序规......


级别管辖标准是怎样的?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15年 50岁
13770831974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姜春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37708319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