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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权法中作品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著作权法中作品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一、著作权法中作品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第一,应当是思想或感情的表现。
  
  第二,应当具有独创性或原创性。
  
  第三,作品的表现形式应当符合法律的规定。
  
  二、著作权保护的范围是什么?
  
  以下列形式创作的文学、艺术和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工程技术等作品:
  
  (一)文字作品;
  
  (二)口述作品;
  
  (三)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
  
  (四)美术、建筑作品;
  
  (五)摄影作品;
  
  (六)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
  
  (七)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
  
  (八)计算机软件;
  
  (九)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
  
  不适用于:
  
  (一)法律、法规,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译文;
  
  (二)时事新闻;
  
  (三)历法、通用数表、通用表格和公式。
  
  三、著作权保护的期限是什么?
  
  ①作品的作者为公民的,其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为作者有生之年加死后50年,50年的终止时间为作者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
  
  ②法人、非法人单位的作品及著作权(署名权除外)由法人或者法人单位享有的职务作品,其发表、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的保护期为50年,自作品首次发表时起算,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50年未发表的,著作权法不再保护。
  
  ③影视录像作品和摄影作品的发表权、使用权和获得报酬的保护期为50年,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50年内未发表的,著作权法不予保护。
  
  著作权在我们国家有保护期限方面的规定,当然了,著作权保护的客体就是作品,作品要符合法律当中的规定才能够予以保护。首先作品必须是作者个人独立所完成的,如果存在抄袭现象就不会作为作品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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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15年 50岁

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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