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无权代理人签订的合同有效吗?

  无权代理人签订的合同有效吗?
  
  一、无权代理人签订的合同有效吗
  
  所谓无权代理,就是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实施一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我国《合同法》第48条规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未经被代理人追认,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由行为人承担责任。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在一个月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合同被追认之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可见,无权代理人签订的合同,一般情况下应当是效力待定的,它需要经过被代理人的追认方可有效,如果被代理人拒绝追认,则合同对被代理人不产生效力,其后果由代理人自身承担。当然,在被代理人追认之前,合同的相对人也可以通过行使撤销权,使合同不产生法律效力。这是一般的情况。而如果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且不存在《合同法》第52条关于合同无效的情形,则不论被代理人是否追认,该合同均有效。
  
  二、无权代理法律后果是什么
  
  1、因被代理人的追认而产生代理的法律效力
  
  被代理人对无权代理行为有追认权,通过被代理人行使追认权,可使无权代理行为中所欠缺的代理权得到补足,转化为有权代理,发生与有权代理同样的法律效果。我国《民法通则》第66条规定:“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的行为,只有经过被代理人的追认,被代理人才承担民事责任。”
  
  被代理人追认权的行使,有明示和默示两种方式。所谓明示的方式,指被代理人以明确的意思表示对无权代理行为给予承认。所谓默示的方式,是指被代理人虽没有明确表示承认无权代理行为,但以特定的行为,如实际履行无权代理行为所产生的义务或实际接受享有无权代理所产生的权利,视为默视承认无权代理行为。
  
  2、因被代理人的拒绝而对被代理人不发生代理的法律效力
  
  在无权代理未获被代理人追认时,无权代理人应对第三人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如第三人明知代理人属于无权代理,仍与其实施民事行为的,给他人造成损害的,要与无权代理人一起承担连带责任。
  
  三、哪些行为属于无权代理,无权代理人订立的合同是否有效?
  
  无权代理的行为,从法律上讲就是,没有代理权,而代理别人作出表示。
  
  【无权代理及其法律后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六十六条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的行为,只有经过被代理人的追认,被代理人才承担民事责任。未经追认的行为,由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本人知道他人以本人名义实施民事行为而不作否认表示的,视为同意。代理人不履行职责而给被代理人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代理人和第三人串通,损害被代理人的利益的,由代理人和第三人负连带责任。第三人知道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已终止还与行为人实施民事行为给他人造成损害的,由第三人和行为人负连带责任。
  
  
总结:无权代理人签订的合同有效吗?一、无权代理人签订的合同有效吗所谓无权代理,就是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实施一定...#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15年 50岁

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More>>

·一、 ?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比例的相关规定
      一、?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比例的相关规定《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第十条建筑施工单位按下列标准预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一)工程合同价款在100(不含100万)万元以下的,按工程合同价款的5%......


·泄露个人信息后解决办法有哪些?
      现在互联网上骗子很多,一些不法分子通过网站注册的方式获得他人的个人信息,进行不法活动。对于公民而言,个人信息遭遇泄露,如果是无关紧要的信息还则罢了,信息非常重要的话会导致自身财产发......


·征地强拆事件中,国家赔偿搬家费是否有包括在内?
      国家赔偿是指国家机关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公务而侵害到公民的财产与人身权利,从而需要对被侵害人员作出的赔偿,该赔偿由国家进行承担。我国的征地拆迁工作开展得如火如荼,其中不乏有一些违规执法......


·交通事故致人死亡的怎么处理?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交通事故是谁都不想发生的事情,尤其是那些致人死亡的交通事故,是十分惨痛的,也是我们最不想看到的。那么,一旦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死亡的怎么处理呢?交通事故致人死亡的理赔偿标准是怎么样的呢......


·事实婚姻具体满足的条件有哪些
      事实婚姻具体满足的条件有哪些1、事实婚姻的男女应无配偶,有配偶则成为事实重婚。事实重婚是指前婚未解除,又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但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只要双方公开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


·一、醉驾酒精107的处罚标准是什么?
      一、醉驾酒精107的处罚标准是什么?血液酒精含量107可能会被法院判处2-3个月的拘役,并处罚金数千元。如果没有发生负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没有酒驾前科等从重处罚的情节,是可以判处缓刑的,......


无权代理人签订的合同有效吗?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15年 50岁
13770831974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姜春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37708319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