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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费催缴通知单有法律效力吗

  物业费催缴通知单有法律效力吗
  
  一、物业费催缴通知单有法律效力吗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六条规定:业主无正当理由拒绝交纳或者在催告期限内未交纳物业费,物业企业请求业主支付物业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业主仅以未享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抗辩理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二、催缴物业费有哪些障碍存在
  
  绝大部分欠费的业主、住户对物业服务人员怀有抵触情绪,但是喜欢自己做出交费的决定。欠费业主、住户获取所需时的四个障碍:
  
  1、欠费业主并不信任物业服务人员;
  
  2、欠费业主觉得自己根本没有享受到我们的服务;
  
  3、欠费业主认为我们的服务带来的帮助不如其他同行服务质量显着;
  
  4、欠费业主自己并不急着交费;
  
  三、物业费催缴通知单贴门上了能作为诉讼时效的证据吗?
  
  物业费催缴通知单贴门上,是能作为诉讼时效的证据的。
  
  我国民法通则规定了诉讼时效制度,如果在法定期限内不行使权利,将导致权利的丧失或权利效力减损的法律后果。
  
  而《物业合同》同样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并不是说,过了诉讼时效的物业费都无法主张了。如果物业公司能够提供证据证明诉讼时效中断的,如经公证的催收单或其他方式行使债权的凭证;物业公司采取通过业主委员会催收物业费,由业主委员会出具相关证据证明等,法律是会维护物业公司利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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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15年 50岁

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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