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阴阳”股权转让合同的法律效力?

  1.
  股权转让当事人为了达到一定目的而签署两份(甚至多份)内容不同的合同称为“阴阳合同”。一般情况下,对外公开的“阳合同”非当事人真实意思;另一份是仅仅存在于当事人内部的“阴合同”,是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例如为了规避有关法律法规而提交工商登记的“阳合同”,例如为阻止其他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签订价格不一致的两份合同。2.
  在实践中为工商登记便利或为符合工商部门的格式要求而签署的两份不同的合同或简易版本,如其股权数量、价格等主要条款是完全一致的,不能认为是“阴阳合同”。3.
  “阳合同”的法律效力:“阳合同”并不是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而仅仅是为了不正当目的而签订的,属于当事人恶意串通。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四条第2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规定,该合同是无效的,可申请撤销。4.
  “阴合同”的法律效力:“阴合同”是当事人之间的真实意思表示,只要没有其他无效因素,一般应认定有效。但对于第三人能否对合同效力提出异议,要具体分析。对于为了工商虚假登记或逃税等规避法律法规中的“阴合同”,不应否认该合同的效力,但要根据合同内容重新登记、补缴税款。对于为了阻止其他股东优先受让权中的“阴合同”,因为该合同的履行必将损害其他股东的合法权利,其他股东可以申请法院予以撤销,使该合同归于无效。
  :一、“阴阳合同“,是指一个法律事实,当事人之间之签的其中一个向他人和社会公开的协议,同时还签订一个或多个不向他人公开的协议。二、“阴阳合同“效力依法确认。
  
  
  
总结:1.股权转让当事人为了达到一定目的而签署两份(甚至多份)内容不同的合同称为“阴阳合同”。一般情况下,对外公开的“阳合同”非当事人真实意思;另一份是...#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15年 50岁

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More>>

·为什么批捕送到外省检察院?
      一、为什么批捕送到外省检察院公安机关将案子移送外省检察院,说明案件已经侦查完毕,提请检察院审查起诉。而犯罪嫌疑人是否被逮捕与案件移送审查起诉没有必然联系,但基本上移送审查起诉的案......


·购房合同能够贷款吗如何用购房合同贷款
      一般情况下,房子如果只有购房合同是不可以办理抵押贷款。要用房子办理房产抵押贷款,要求房子有房产证才可以办理房产抵押贷款,如果没有房产证,一般不可以办理房产抵押贷款。一般情况下,房子......


·股权转让的法定程序有哪些
      股权转让的法定程序有哪些一、股权转让的法定程序1、召开公司股东大会,研究股权出售和收购股权的可行性,分析出售和收购股权的目的是否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并对收购方的经济实力经营能力进......


·上市公司原始股东占比会变化吗?
      上市公司原始股东占比会变化吗?上市公司原始股东占比有可以会变化,大股东股份变动有几种情况:增持、减持、收购其他股东股份、增发等等,对于上述股东转让的具体情况,可以依据法律规定来处理。......


·打架过后多久验伤有效?
      双方如果发生矛盾,最好的解决方式是协商,如果协商不成的,还可以诉讼至法院,请求法院作出合理的裁决,但实践中会有一些人在与他人产生矛盾之后采取暴力的方式来发泄不满,这种做法不仅无法解......


·诉讼离婚的法定理由有哪些
      诉讼离婚一般需要在3个月内审结完毕,当然如果情况比较特殊的话,则可以申请延长3个月的时间,不过要说离婚案件实际花费的时间,这就无法确定了。而实践中当事人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也是需要有法......


“阴阳”股权转让合同的法律效力?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15年 50岁
13770831974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姜春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37708319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