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征地补偿方案应由谁制定?

  征地补偿方案应由谁制定?
  
  一、征地补偿方案应由谁制定
  
  征地拆迁补偿标准由那一级部门制定,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四条,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市、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房屋征收部门(以下称房屋征收部门)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市、县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和本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职责分工,互相配合,保障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 征用土地应当由用地单位支付补偿费
  
  1、土地补偿费。征用耕地(包括菜地)的补偿标准,为该耕地年产值的3至6倍,年产值按被征用前三年的平均年产量和国家规定的价格计算。
  
  各类耕地的具体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此范围内制定。征用园地、鱼塘、藕塘、苇塘、宅基地、林地、牧场、草原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征用无收益的土地,不予补偿。
  
  2、青苗补偿费和被征用土地上的房屋、水井、树木等附着物补偿费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但是在开始协商征地方案后抢种的作物、树木和抢建的设施,一律不予补偿。
  
  征用城市郊区的菜地,还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向国家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具体办法另订。
  
  为了妥善安排被征地单位的生产和群众生活,用地单位除付给补偿费外,还应当付给安置补助费。
  
  三、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包括哪些内容
  
  1、被征收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
  
  2、被征收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的种类、数量。
  
  3、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量。
  
  4、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标准、数量、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
  
  5、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的标准、支付方式、支付对象。
  
  6、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员的具体安置途径。
  
  7、其他有关征地补偿安置的具体措施。
  
  
总结:征地补偿方案应由谁制定?一、征地补偿方案应由谁制定征地拆迁补偿标准由那一级部门制定,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四条,市、县级人民政...#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15年 50岁

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More>>

·户口迁出需要什么证件
      办理市内户口迁入,应持下列证明证件到其户口迁入地派出所办理:1.迁入人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及市内户口迁移证;2.迁入户的居民户口簿;3.新立户的要有房管部门出具的住房证明或房屋产权证明......


·增加专利权人需要什么资料进行办理
      增加专利权人需要什么资料进行办理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专利权人更改专利著录事项的,需要的材料包括著录项目变更请求书、著录项目变更证明材料、企业法人相关事项说明文书等。著录项目变更......


·想要离婚保住自己的财产不受损失该怎么做
      想要离婚保住自己的财产不受损失该怎么做第一,你要看对方有没有虚构债务,如果怀疑对方虚构债务的,你可以列出提问要点,与债权人对质,对质的要注意问以下这几个方面的内容:1)询问细节问题......


·交通肁事罪罪轻辩护词的内容有哪些?
      交通肁事罪罪轻辩护词的内容有哪些?辩护词,是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在诉讼过程中根据事实和法律所提出有利于被告人的材料和意见,部分地或全部地对控诉的内容进行申述、辩解、反驳控诉,以证明被告人......


·网络贪污的立案侦查机关是哪个?
      网络贪污的立案侦查机关是哪个?网络贪污的立案侦查机关是公安机关,公安机关接到公民报案、控告、举报及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或者触犯《刑法》的犯罪嫌疑人主动投案,以及其他行政主管部门、司法机......


·专利转让的三种表现形式是怎样的
      专利转让的三种表现形式是怎样的我国专利转让通常以以下三种表现形式:1、整体的专利转让,实施独占许可,所谓的转让专利的所有权,10年的自主产权。如专利权人(发明人)将整体专利转让给一个企业......


征地补偿方案应由谁制定?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15年 50岁
13770831974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姜春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37708319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