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当您进入职场,与用人单位(用工单位)签订合同时,就要注意工资

  当您进入职场,与用人单位(用工单位)签订合同时,就要注意工资与劳务费用的区别,两者虽然都有收入,但是对于劳动者所拥有的权利却大大不同。为了避免纠纷,在下文对这个问题进行了相关介绍,请您往下阅读。1、适用税率不同工资、薪金所得与劳动报酬所得作为《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两个不同的计税项目,适用税率不同,工资、薪金所得,适用超额累进税率,税率为3%~45%;劳动报酬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20%。对劳动报酬所得一次收入奇高的,可以实行加成征收,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征收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通知》第十九条规定:工资、薪金所得是属于非独立个人劳务活动,即在机关、团体、学校、部队、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中任职、受雇而得到的报酬;劳务报酬所得则是个人独立从事各种技艺、提供各项劳务取得的报酬。两者的主要区别在于,前者存在雇佣与被雇佣关系,后者则不存在这种关系。2、包括的范围不同工资包括:行政管理和技术人员,材料采购、保管和驾驶各种机械、车辆的人员,材料到达工地仓库前的搬运装卸工人,专职工会人员、医务人员以及其他由施工管理费或营业外支出开支的人员的工资。而劳务费包含:个人从事设计、装潢、安装、制图化验、测试、医疗、法律、会计、咨询、讲学、新闻、广播、翻译、审计、书画、雕刻、影视、录音、录像、演出、表演、广告、展览、技术服务、介绍服务、经纪服务、代办服务以及其他劳务取得的所得。上文从4个方面阐述了工资与劳务费用之间的区别,两者的区别非常明显。从法律层面讲,作为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产生劳动关系,对劳动者而言更有利,更易得到保护。但是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如果您在日常生活中遇到了一些法律问题,不妨来咨询我们网站的律师,我们竭诚为您解答。
  
  
  
总结:当您进入职场,与用人单位(用工单位)签订合同时,就要注意工资与劳务费用的区别,两者虽然都有收入,但是对于劳动者所拥有的权利却大大不同。为了避免...#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15年 50岁

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More>>

·征地补偿新标准广东是怎么规定的?
      征地补偿新标准广东是怎么规定的?广东省在进行基础设施建设的时候,往往会征用到一些农民的土地。农民拿到的征地补偿款是根据当地的征地补偿标准来的。按照政策规定,征地补偿标准要两到三年......


·工伤鉴定书多久能下来,具体怎么做
      当劳动者因公受伤之后,公司都是会按照法律规定为职员申请工伤认定,其实除了公司请的机构进行伤残认定,劳动者也是可以向社保局提出请求来进行工伤鉴定的,那么工伤鉴定书多久能下来,具体怎么......


·泄露个人信息后解决办法有哪些?
      现在互联网上骗子很多,一些不法分子通过网站注册的方式获得他人的个人信息,进行不法活动。对于公民而言,个人信息遭遇泄露,如果是无关紧要的信息还则罢了,信息非常重要的话会导致自身财产发......


·命案办案流程有哪些
      命案办案流程有哪些一、命案办案流程公安局接到报案后立即立案侦查,对杀人现场进行勘察,提取痕迹物证。与此同时,对犯罪嫌疑人刑事拘留。侦查终结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最后法院审判。《公安......


·一、抢注商标告侵权可以吗?
      一、抢注商标告侵权可以吗?抢注商标告侵权是可以的。我国商标法采用“注册在先”优先保护的原则,“使用在先”为例外,此例外只针对驰名商标、和他人抢注的有一定知名度的商标。但事实是抢注......


·刑事自诉案件不予受理有哪些情形
      刑事自诉案件不予受理有哪些情形刑事自诉案件经审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一)犯罪已过刑法规定的追诉时效期限的;(二)被告人死亡的;(三)被告人下落不明的;(四)不属自诉案件范围的......


当您进入职场,与用人单位(用工单位)签订合同时,就要注意工资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15年 50岁
13770831974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姜春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37708319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