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安置协议里的陷阱有哪些?

  安置协议里的陷阱有哪些?
  
  (1)拆迁补偿方式,货币补偿金额及其支付期限;
  
  (2)安置用房面积、标准和地点;
  
  (3)产权调换房屋的差价支付方式和期限;
  
  (4)搬迁期限、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
  
  (5)搬迁补助费和临时安置补助费或停产停业损失费发放标准和支付方式;
  
  (6)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的方式;
  
  (7)当事人约定的其他条款。
  
  至于每一个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具体包括哪些内容,还应视拆迁补偿方式不同而不同。对于实行货币补偿的,协议中应主要载明补偿金额、搬迁期限;对于实行产权调换的,协议主要载明安置用房的结构、面积和地点、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
  
  但是即使拥有这些条款,征收补偿安置协议也有一些“猫腻”
  
  空白协议不能签
  
  大部分拆迁方给的补偿非常诱人,往往开出很高的补偿数额,但是在此情况下,万万不可签署一份空白的协议。因为空白的协议往往等于零,事后拆迁方填上的补偿数额一定不会是之前口头答应的那样,如果签署了空白协议,只能任人摆布了。
  
  回迁安置不明确
  
  当您和拆迁方选择产权调换的时候,安置补偿协议里面必须对产权调换的房屋位置、楼层数、面积、朝向等必须作出明确的约定。如果约定不明确的话,会导致产权调换的房屋很多不确定性因素。
  
  违约责任要具体
  
  在一份正常的安置协议当中,拆迁方往往作出很多美好的承诺,约定了过渡期限的过渡费,但是往往缺少违背承诺的后果,这就给拆迁方违背承诺从而没有任何责任的借口。
  
  协议必须盖公章
  
  在一般的协议当中,如果对方是政府机关,则必须在末尾加盖政府机关的公章。这样在发生纠纷时就可以以加盖公章的机构为被告。
  
  
总结:安置协议里的陷阱有哪些?(1)拆迁补偿方式,货币补偿金额及其支付期限;(2)安置用房面积、标准和地点;(3)产权调换房屋的差价支付方式和期限;(4)搬迁期限...#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15年 50岁

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More>>

·酒驾会怎么样处罚
      新交规:饮酒驾驶:饮酒驾驶机动车辆,罚款1000元—2000元、记12分并暂扣驾照6个月;饮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罚款5000元,记12分,处以15日以下拘留,并且5年内不得重新获得驾照。醉酒驾驶:醉酒驾驶......


·租房虽然比不上买房,但对于公民来讲也是很重要的事情,尤其是在
      租房虽然比不上买房,但对于公民来讲也是很重要的事情,尤其是在双方就租赁房屋达成一致之后,需要签订相应的租房协议才行,这样对彼此的行为有一个约束,才能避免纠纷的发生。那这个租房协议是......


·征地补偿新标准有哪些
      征地补偿新标准有哪些一、征地补偿费用项目1、土地补偿费用地单位依法对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因其土地被征用造成经济损失而支付的一种经济补偿。2、青苗补偿费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


·交通肇事逃逸判多少年?
      交通肇事逃逸判多少年?一、交通肇事逃逸判多少年?《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


·二婚离婚财产怎么分配夫妻双方离婚时可以就财产进行协商处理
      二婚离婚财产怎么分配夫妻双方离婚时可以就财产进行协商处理,协商不成法院原则上共同财产一人一半,个人财产不予分割的原则判决。《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


·事实收养关系认定要怎么做
      事实收养关系认定要怎么做事实收养指双方当事人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未办收养公证或登记手续,便公开以养父母养子女关系长期共同生活的行为。事实收养关系的认定应具备以下条件:(1)收养当......


安置协议里的陷阱有哪些?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15年 50岁
13770831974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姜春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37708319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