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怎么办理合法收养手续

  怎么办理合法收养手续
  
  一、怎么办理合法收养手续
  
  收养登记机关收到收养登记申请书及有关材料后,自次日起30日内进行审查。对符合收养法规定条件的,为当事人办理收养登记,发给收养证,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对不符合收养法规定条件的,不予登记,并对当事人说明理由。
  
  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童的。收养登记机关在登记前公告查找其生父母;自公告起60日,弃婴、儿童的生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未认领的,视为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童。公告期间不计算在登记期限内。
  
  
  三、收养人需提供的材料
  
  1、向收养登记机关提交收养申请书;
  
  2、向收养登记机关提交证件和材料:
  
  (1)收养人的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2)由收养人所在单位或者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出具的本人婚姻状况、有无子女和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等情况的证明;
  
  (3)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的身体健康检查证明。
  
  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童的,并应当提交收养人经常居住地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收养人生育情况证明;其中收养非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童的,收养人还应当提交下列证明材料:
  
  (1)收养人经常居住地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收养人无子女证明;
  
  (2)公安机关出具的捡拾弃婴、儿童报案的证明。
  
  收养继子女的,可以只提交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和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生父或者生母结婚证明。
  
  四、送养人需提供的材料有:
  
  1、送养人的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组织作监护人的,提交其负责人的身份证件);
  
  2、提交其他有抚养义务的人同意送养的书面意见;
  
  社会福利机构为送养人的,应当提交弃婴、儿童进入社会福利机构的原始记录,公安机关出具的捡拾弃婴、儿童报案证明,或者孤儿童的生父母死亡或者宣告死亡的证明。监护人为送养人的,应当提交实际承担监护责任的证明,孤儿的父母死亡或者宣告死亡的证明。或者被收养人生父母无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并对收养人有严重危害的证明。生父母为送养人的,应当提交与当地计划生育部门签订的不违反计划生育规定的协议;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还应当提交所在单位或者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出具的送养人有特殊困难的证明。其中,因丧偶或者一方下落不明由单方送养的,还应当提交配偶死亡或者下落不明的证明;子女由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收养的,还应当提交公安机关出具的或者经过公证的与收养人有亲属关系的证明。
  
  关于合法收养手续的内容,小编就为大家整理到此。其中收养人和送养人需要提供相应的材料,并且在办理收养手续之前还要满足法律规定的收养条件才行。
  
  
总结:怎么办理合法收养手续一、怎么办理合法收养手续收养登记机关收到收养登记申请书及有关材料后,自次日起30日内进行审查。对符合收养法规定条件的,为当...#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15年 50岁

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More>>

·去法院起诉离婚什么条件具备
      去法院起诉离婚什么条件具备一、去法院起诉离婚什么条件具备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起诉离婚的条件包括:1、当事人双方领有结婚证。2、起诉离婚的提起,必须是婚姻关系的一方当事人,其......


·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标准是什么?
      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标准是什么?想必您生活中遇到很多事情,都事关着权利的使用,每个人在生活中,肯定会遇到关于民事方面的情况的困绕,但是不知道其中的法律知识,这就会显得跟被动。特别注......


·当事人可以采取哪些形式订立合同
      当事人可以采取哪些形式订立合同合同的形式,是指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的外在表现形式。我国民法典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口头形式、书面形式和其他形式。合同的口头形式指当事人只有口......


·因交通事故导致的误工包括什么证明伤者交通事故发生
      因交通事故导致的误工包括什么证明伤者交通事故发生日前三个月的收入证明,包括单位开具的误工证明,医疗机构开具的休假证明,劳动合同,个税完税证明(如收入超过个税起征点),以及交通事故认定......


·旅游纠纷处理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旅游纠纷处理的法律规定有哪些对旅游纠纷的处理,作了以下四个方面的规定:一是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指定或者设立统一的旅游投诉受理机构受理旅游投诉,并进行处理或者移交有关部门处理;二是旅游......


·一、遗嘱继承配偶可以享受吗?
      一、遗嘱继承配偶可以享受吗?遗嘱有继承人的配偶份额,则按照遗嘱继承,继承人的配偶享有继承权。如果没有遗嘱按照法定继承办理,如果遗嘱没有继承人配偶的份额,则不能享有继承权,《民法典》第......


怎么办理合法收养手续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15年 50岁
13770831974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姜春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37708319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