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交通事故案件立案,要具备一定的条件并提供相应的材料:

  交通事故案件立案,要具备一定的条件并提供相应的材料:
  
  
  交通事故诉讼立案的条件有
  
  (1)证明原、被告主体资格的证据;
  
  (2)证明具有诉讼及代理资格的证据;
  
  (3)证明双方当事人发生交通事故及其他证明诉讼请求的证据。
  
  交通事故起诉应提交的材料
  
  (1)民事起诉状
  
  (2)证据材料,证据材料主要包括:
  
  ①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病历和诊断证明;
  
  ②医疗机构出具的误工时间证明、工作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
  
  ③用以证明交通费的正式票据;
  
  ④受害人及近亲属的户籍证明;
  
  ⑤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或者伤残的证明。
  
  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四条
  
  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二、交通事故认定书做出的期限??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发生死亡事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前,召集各方当事人到场,公开调查取得证据。证人要求保密或者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以及个人隐私的证据不得公开。当事人不到场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予以记录。
  
  
总结:交通事故案件立案,要具备一定的条件并提供相应的材料:交通事故诉讼立案的条件有(1)证明原、被告主体资格的证据;(2)证明具有诉讼及代理资格的证据;(3...#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15年 50岁

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More>>

·故意伤害罪遗弃罪吸收的区别是什么?
      现如今,在我国法律条文中,各种罪名种类繁多,令很多缺乏法律常识的群众傻傻分辨不清,举个例子来说,故意伤害罪与遗弃罪都具有故意伤害的成分,但是两者还大有不同,那么,故意伤害罪遗弃罪吸......


·论述第二审程序与审判监督程序的区别
      审判监督程序与第二审程序的区别:1。审理的对象不同。审判监督程序审理的是判决或裁定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二审程序是一审程序判决或裁定尚未生效的案件。2。提起的主体不同。审判监督程......


·丈夫死了妻子回娘家儿子抚养权
      父母对孩子有抚养的义务,父母自然就拥有孩子的抚养权。日常生活中,我们经常会遇到孩子抚养权归属纠纷的案例,究其原因,是因为当事人对与抚养权相关的法律不熟悉导致的。那如果丈夫死了妻子回......


·怎么查询身份证有没有买过社保
      用自己身份证查询有没有办社保的方法:1、电话咨询:拨打劳动保障综合服务电话“”,然后拨打人工服务0,用身份证查询社保号。2、社保中心查询:可以携带本人身份证,到当地社保中心柜面进行查询......


·一、非接触交通事故的认定是怎样的?
      一、非接触交通事故的认定是怎样的?1、比照道路交通事故案进行调查、取证对非道路交通事故进行现场勘察,对证人、当事人进行询(讯)问,对车辆的检验以及伤员的救治等前期处置,均可以比照道路交......


·临时股东大会对股票影响有哪些
      临时股东大会对股票影响有哪些随着我国经济不断发展的前提下,人们手中有了更多可以支配的闲散资金,也更加关注投资形式,股票就是其中一种,根据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在股份公司中,会根据章......


交通事故案件立案,要具备一定的条件并提供相应的材料: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15年 50岁
13770831974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姜春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37708319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