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一般定金合同何时生效?

  一般定金合同何时生效?
  
  由于定金合同属于实践性合同,因此定金合同在依法成立的时候并不会同时生效。按照规定,定金合同的生效应该是从一方实际交付了定金之日起才会生效。因此,定金合同是从实际交付定金时起生效。
  
  一、一般定金合同何时生效
  
  双方签字盖章定金合同即已成立,但定金合同是实践性合同,需支付标的物才能使合同生效,即支付定金才能生效。
  
  定金合同从实际交付定金之日起才会生效。由此也可以看出,定金合同是实践性合同。
  
  关于定金交付的时间,一般是与主合同同时交付,以确实起到证明合同的作用;违约定金既可以在主合同成立同时交付,也可以在主合同成立后、履行前交付,因为在这段期限内的任何时刻交付,违约定金的功效都是同样的。
  
  二、定金合同的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一百一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第一百一十六条 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
  
  第八十九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第九十条 定金应当以书面形式约定。当事人在定金合同中应当约定交付定金的期限。定金合同从实际交付定金之日起生效。
  
  第九十一条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
  
  从原则上来说,依法成立的合同,在成立的时候就会生效。不过对于一些特殊的合同,比如上面提到的定金合同,就是在实际交付了定金之后才会生效。而对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合同,那么在当事人按照规定办理了相应的批准、登记手续之后,该合同才能生效。
  
  
总结:一般定金合同何时生效?由于定金合同属于实践性合同,因此定金合同在依法成立的时候并不会同时生效。按照规定,定金合同的生效应该是从一方实际交付了定...#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15年 50岁

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More>>

·专利侵权赔偿数额的确定
      专利侵权行为确立,专利权人向侵权人索取的赔偿数额,应按照被侵权人受到的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所获得的既得利益确定。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损失可以根据专利权人的专利产品因侵权所造成销售量......


·属于民事诉讼的受理范围有哪些?
      属于民事诉讼的受理范围有哪些?一旦发生纠纷,很多人都知道去找法院解决,但是不知道哪些问题是法院不会受理的。民事诉讼活动也是这样,那么,属于民事诉讼的受理范围有哪些?我们在下文就为您......


·业主自治小组告示需要写明什么
      业主自治小组告示需要写明什么业主自治小组告示需要写明公告的作用、用途、特点、类型。按照《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业主自治小组告示需要写明公告的作用、用途、特点、类型,以便人们可以清楚的了......


·哄抬口罩价格会怎么样?
      哄抬口罩价格会怎么样?哄抬口罩价格的,处5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登记管理机关依法撤销登记、吊销执照。对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社会影响较大的违法典型案件将通过新闻媒体公开曝光,切......


·无证驾驶肇事逃逸该如何处罚
      无证驾驶肇事逃逸该如何处罚无证驾驶的情况下,其实相比有证驾驶,发生交通事故的概率是要大一些的。而这种情况下无证驾驶者实际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也是比较重的,有的人因为害怕承担责任,于是......


·商业承兑汇票到期无力支付收款人怎么办?
      商业承兑汇票到期无力支付收款人怎么办?一、双方调解首先要积极和对方联系,了解是由什么原因造成商业承兑汇票到期无力支付的。了解清楚后,如果双方有可以共同认同的临时解决办法就私下解决。......


一般定金合同何时生效?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15年 50岁
13770831974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姜春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37708319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