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受理的诉讼申请
破产受理的诉讼申请 一、破产受理前诉讼的审理:
(一)一般:受理破产后,已经开始而尚未终结的有关债务人的民事诉讼或仲裁应当中止;在管理人接管债务人的财产后,该诉讼或者仲裁继续进行。
(二)个别清偿诉讼:中止审理→驳回(宣告破产)or恢复审理(驳回终结)
破产申请受理前,债权人就债务人财产提起个别清偿诉讼,破产申请受理时案件尚未审结的,人民法院应当中止审理:
1、债务人破产宣告后,人民法院判决驳回债权人的诉讼请求。但是,债权人一审中变更其诉讼请求为追收的相关财产归入债务人财产的除外。
2、债务人破产宣告前,人民法院裁定驳回破产申请或终结破产程序的,上述中止审理的案件应当依法恢复审理。
二、破产受理前诉讼的执行:
中止执行→向管理人申报债权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有关债务人财产的执行程序应当中止。
破产申请受理后,有关债务人财产的执行程序未中止的,采取执行措施的相关单位应当依法予以纠正。依法执行回转的财产,人民法院应当认定为债务人财产。
破产受理后诉讼的审理:
(一)管辖: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当事人提起的有关债务人的民事诉讼案件,应当由受理破产申请的人民法院管辖。
(二)个别清偿诉讼:不受理→要求管理人追收。
破产申请受理后,债权人就债务人财产向法院提起个别清偿诉讼,法院不予受理。债权人通过债权人会议或债权人委员会,要求管理人依法向次债务人、债务人的出资人等追收债务人财产,管理人无正当理由拒绝追收,债权人会议可以申请法院更换管理人。
通过阅读,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已经开始但尚未终结的有关债务人的民事诉讼或者仲裁应当中止。在管理人接管债务人的财产后,将由管理人代表债务人参加该诉讼或者仲裁。以上就是我们网站对破产受理的诉讼申请的具体解答,如果您在生活中遇到了一些法律问题,可以来网站咨询专业律师。
总结:破产受理的诉讼申请一、破产受理前诉讼的审理:(一)一般:受理破产后,已经开始而尚未终结的有关债务人的民事诉讼或仲裁应当中止;在管理人接管债务人...#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
More>>
·亲生父母不尽抚养义务怎么起诉
亲生父母不尽抚养义务怎么起诉父母养孩子是生物的天然本性,在我国更是有着这一美好传统美德的继承。父母的离婚会造成孩子从小的成长缺少爱的照顾,生活环境比同龄人有所差距,从而造成幸福感下......
·离婚房产给未成年子女可以吗?
离婚时候的房产分割往往能引发巨大的纠纷,没有获得房产的一方担心由于对方再婚等原因,将这个房产转赠给其他的人,因此针对这个问题经常要对方给个保证。那么是否可以离婚房产给未成年子女,而......
·未婚生子抚养权归谁,怎么确定子女的抚养权?
非婚生子女也就是我们常说的私生子,这类孩子的父母没有合法的婚姻关系,因此他们在各方面都会受到不公正的待遇。然而,我国法律规定非婚生子享有与婚生子同等的权利,那么未婚生子抚养权归谁呢......
·人民检察刑事抗诉的理由有几种
一、人民检察刑事抗诉的理由有几种抗诉包括两种形式,一种是按照第二审程序提出的抗诉。按照第二审程序提出的抗诉,是指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认为本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或者裁定确有错误,在法......
·一、医疗损害误工费的误工时间认定标准是什么?
一、医疗损害误工费的误工时间认定标准是什么?医疗损害误工费的误工时间认定标准是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但受害人因伤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故误......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贷款诈骗罪是单位犯罪吗?
在我们日常生活当中,我们国家存在着很多犯罪行为,这些犯罪行为在刑法当中都有着相应的罪名来进行规制,比如说我们国家就存在着贷款诈骗罪,当然,有的犯罪行为是有可能构成单位犯罪的,因此很......
破产受理的诉讼申请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15年 50岁
13770831974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