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购房抵押贷款办理条件有哪些?

  购房抵押贷款办理条件有哪些?
  
  一、购房抵押贷款如何办理,办理条件有哪些
  
  (一)如何办理:
  
  1、贷款申请:借款人提出贷款用途,金额及年限时间;
  
  2、准备贷款材料:借款人将贷款申请贷款所需文件、证件按要求准备齐全;
  
  3、看房评估:由相关机构对抵押房进行实地勘查、评估;
  
  4、报批贷款:将所有申贷资料连同评估报告或勘估意见书报送银行审批;
  
  5、借款合同公证:借款人及抵押人填写(借款合同)及所有相关文件、签字、盖手印后,由公证人员对其进行公证;
  
  6、抵押登记手续:银行凭房屋所有权证和借款合同公证书到房管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7、开户、放款:借款人开立还款账户、银行放款至该账户。
  
  (二)办理条件:
  
  1、具有城镇常住户口或合法居留身份;
  
  2、具有固定的职业和稳定的收入;
  
  3、信用良好,具有偿还货款本息的能力;
  
  4、有贷款人认可的资产作为抵押,并有足够代偿能力的单位或个人作为归还贷款本息的保证人;
  
  5、对个人发放用于购买自住住房的贷款,借款人的住房购买价格基本符合贷款行或其委托的房地产估价帅评估价值;
  
  6、对个人发放用于修建自住住房的贷款,要求借款人已取得所修建住房的土地使用权,且土地使用权终止时间不早于贷款合同终止时间;
  
  7、贷款人规定的其它条件。
  
  二、抵押贷款需要的资料
  
  1、房产证;
  
  2、权利人及配偶的身份证;
  
  3、权利人及配偶的户口本;
  
  4、权利人的婚姻证明(结婚证或民政局开具的未婚证明);
  
  5、收入证明;
  
  6、为提高贷款通过率,请尽量多地提供家庭其他财产证明(如另处房产证、股票、基金、现金存折、车辆行驶证等等);
  
  7、贷款用途证明;
  
  8、银行规定的其他资料。
  
  三、房屋抵押贷款的利率
  
  其实不同的银行、不同的贷款机构利率都是各不相同的,有高有低,但是基本都是在基准利率的基础上进行上浮。根据可靠消息,房屋抵押贷款年基准利率是4.9%,而银行和民间贷款机构则会在此基础上进行上调,当然也有个别银行会保持基准利率,不过这是极为个别的银行。
  
  
总结:购房抵押贷款办理条件有哪些?一、购房抵押贷款如何办理,办理条件有哪些(一)如何办理:1、贷款申请:借款人提出贷款用途,金额及年限时间;2、准备贷款...#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15年 50岁

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More>>

·知名商标与著名商标有什么区别
      知名商标与著名商标有什么区别当商品的商标被认定为知名商标或者是著名商标时,往往消费者会更信赖,因为知名商标与著名商标比普通商标的认定更为严格及权威,知名商标与著名商标有相同之处,同......


·履约保证金的概念与法律规定是啥
      所谓合同履约保证金,是指大型招标项目,工程招标,政府采购项目或者拍卖,为了防止各种不确定性和风险以及考察中标单位有没有实力完成此采购项目的一种程序,属于一种特殊的督促中标人履行合同......


·什么时候做工伤认定 要怎么申报工伤认定
      一般申请工伤认定之前也要清楚的知道究竟是向哪个部门提出认定申请,根据法律中的规定,有权作出工伤认定的部门是统筹地区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不过我国也对申请工伤认定的时间作出了限制,那通......


·婚前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的分割如何处理?
      婚前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的分割如何处理?一、婚前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的分割如何处理?婚前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的分割应当按照夫妻共同财产来平均的进行一个分割,因为婚前财产如果是法定的,资......


·如何认定道路交通责任
      如何认定道路交通责任一、如何认定道路交通责任我国现行的交通事故责任共分五类,即全部责任、主要责任、同等责任、次要责任和无责任。(1)全部责任和无责任是指完全由当事人中一方违章造成的......


·打架轻伤拒绝赔偿可以吗?
      打架轻伤拒绝赔偿可以吗?拒绝赔偿当然是不可以的,对于赔偿义务人就主要赔偿受害者所有的费用。(一)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的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


购房抵押贷款办理条件有哪些?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15年 50岁
13770831974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姜春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37708319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