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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老人死亡后宅基地继承最新政策是怎样的?

  一、老人死亡后宅基地继承最新政策是怎样的?
  
  1、根据国家的相关规定,个人对宅基地仅拥有使用权,并不拥有所有权,宅基地所有权归集体经济组织所有。所以老人去世之后,宅基地并不是老人的遗产,并不能依法发生继承。
  
  2、但是集体经济组织并不收回这一土地使用权,也就是说老人原拥有的宅基地使用权,会归本户内余下的人员共同享有权利。老人的继承人必须是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的,可以经批准后取得被继承房屋及其宅基地。
  
  3、如果继承人不符合申请条件(例如说是城市户口),则可以将房屋卖给本村其他符合申请条件的,如果不愿出卖,则该房屋不得翻建、改建、扩建,待房屋处于不可居住状态时,宅基地由集体经济组织收回。
  
  4、因为房屋是私有财产,而且宅基地允许房屋继承人使用,所以继承人也可以通过以下方法处理宅基地:
  
  (1)将房屋折价给土地所有者。
  
  (2)将房屋出售给有正住户口,需要用地建房或没有达到宅基地使用面积的当地居民,并到县级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土地使用权属变更手续。
  
  (3)允许依法将房屋出租,按规定交纳土地使用费。
  
  二、宅基地使用权的转让法律效力:
  
  1、宅基地使用权不得单独转让,有下列转让情况,应认定无效:
  
  (1)城镇居民购买;
  
  (2)法人或其他组织购买;
  
  (3)转让人未经集体组织批准;
  
  (4)向集体组织成员以外的人转让;
  
  (5)受让人已有住房,不符合宅基地分配条件。
  
  2、宅基地使用权的转让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转让人拥有二处以上的农村住房(含宅基地);
  
  (2)同一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转让;
  
  (3)受让人没有住房和宅基地,符合宅基地使用权分配条件;
  
  (4)转让行为征得集体组织同意;
  
  (5)宅基地使用权不得单独转让,地随房一并转让。
  
  宅基地几乎是每一户农村家庭都有的,但是即使是拥有使用权的农户,也不得随意处置该宅基地,一般只能用于修建房屋。由于宅基地的所有权是属于集体组织的,故此并不属于农户的私有财产,无法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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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15年 50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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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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