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立遗嘱去公证处如何做?

  立遗嘱去公证处如何做?
  
  一、立遗嘱去公证处如何做?
  
  (一)提出申请
  
  立遗嘱人应向公证处提出申请,并填写公证申请表。
  
  申请表应记明以下内容:
  
  1、申请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住址等;
  
  2、请求公证的事项及公证书的用途;
  
  3、交材料的名称、份数及有关证人的姓名、地址;
  
  4、申请的时间及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立遗嘱人应在申请表上签名或盖章;填写申请表有困难的,可由公证人员代填。
  
  (二)提交材料
  
  申请遗嘱公证应提交以下材料:
  
  1、申请人为境内的,应提供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境外的,应提供护照或其他境外身份证件;
  
  2、立遗嘱涉及的财产凭证(如:房地产权证、存款证明、股权证明等);
  
  3、立遗嘱人的亲属关系证明及相关的婚姻状况证明;
  
  4、立遗嘱人若已写好遗嘱(草本)的,也可提供。遗嘱中指定遗嘱执行人的,应提交执行人的身份证明。
  
  (三)申请受理,发通知单
  
  公证处认为符合规定、决定受理申请的,将发给受理通知单,并按规定标准收取公证费。遗嘱人如交纳公证费有困难的,应提出书面申请,由公证处主任或副主任决定是否减免。
  
  (四)公证人员对遗嘱内容进行审查
  
  公证人员会通过询问证人、调取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现场勘验、进行鉴定等方式,对遗嘱涉及的事项、财产进行审查。立遗嘱人应当如实陈述与公证事项有关的事实,并提供相应的材料。
  
  遗嘱公证应由两名公证人员共同办理,由其中一名公证员在公证书上署名。特殊情况下由一名公证员办理时,应有一名见证人在场,见证人应在遗嘱和笔录上签名。
  
  (五)内容审查完毕后,报审批
  
  经公证人员审查合格,认为可以出具证明,承办公证员草拟公证书后,连同卷宗报公证处主任、副主任或其指定的公证员审批。任何人不得审批自己承办的公证事项。
  
  (六)制作公证书
  
  审批合格后,制作公证书,按司法部规定或批准的格式制作,不得涂改、挖改,必须修改的应加盖公证处校对章。公证书应使用中文制作。公证处应制作公证书正本和若干副本发给立遗嘱人。
  
  除法律另有规定外,遗嘱公证书从审批人批准之日起生效。审批人批准日期即为出证日期。
  
  (七)发放公证书
  
  遗嘱公证书由立嘱人到公证处领取;必要时,也可由公证处发送。立遗嘱人应在公证书送达回执上签名或盖章,并注明收到日期、份数和公证书的编号。
  
  以上就是去公证处立遗嘱的相关要件,对于相关情况的处理,应当严格基于实际的公证事实来办理,公证机关需要按照法律规定来进行审查,特别是遗嘱有有效构成要件上,应当严格按照规定来进行合法认定,避免法律适用错误的情况。
  
  
总结:立遗嘱去公证处如何做?一、立遗嘱去公证处如何做?(一)提出申请立遗嘱人应向公证处提出申请,并填写公证申请表。申请表应记明以下内容:1、申请人的姓...#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15年 50岁

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More>>

·诈骗罪死刑处罚还有吗
      对于刑事犯罪的最高处罚,我国法律规定的为死刑,是直接剥夺了犯罪分子的生命。但并不是说所有的犯罪都是可以判处行为人死刑的。那么诈骗罪死刑处罚还有吗?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一、......


·醉驾出现轻微交通事故怎么处理
      醉驾出现轻微交通事故怎么处理1、发生交通事故必须保护现场,抢救伤者和财产。2、写出肇事详细经过的书面材料。3、造成财产损失的由公安机关作出车辆、物品损失评估。4、造成人员伤......


·关于当事人违约而变更合同的情形有哪些?
      关于当事人违约而变更合同的情形有哪些?一、当事人违约而变更合同的条件有哪些?1、原已存在有效的合同关系。2、合同内容发生变化。包括:标的物数量的增减;标的物品质的改变;价款或者酬金的......


·房产抵押贷款所需材料有哪些
      房产抵押贷款所需材料有哪些房地产抵押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抵押当事人应到房地产所在地的房屋管理部门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手续,房地产抵押合同自抵押登记之日起生效。办理登记时,抵押当事人......


·商标授权合同应该怎么写?
      商标授权合同应该怎么写?商标所有权是一种工业产权,商标所有者享有法律所规定的商标所有权利,即使用权、不被他人侵权等独有权利。一般来说,商标所有权的有效期限为十年,这时期内商标所有......


·代办解除劳动合同的依据是什么?
      代办解除劳动合同的依据是什么?可以让代理人去办理,此时需要自己的和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授权委托书。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一般情况下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本人在场,但是单位单方解除时不需要本人......


立遗嘱去公证处如何做?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15年 50岁
13770831974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姜春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37708319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