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退不赔偿的条件有哪几种
辞退不赔偿的条件是哪些只要符合《劳动法》第十九条规定,辞退员工时,可以不用补偿。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二、被公司辞退不赔偿怎么办用人单位无故辞退劳动者,应当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如果用人单位不支付赔偿金,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如何申请劳动仲裁:(一)去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劳动局)内的劳动争议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立案时需携带:仲裁申请书2份、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相关证据复印件和证据清单2份;用人单位的工商登记信息(北京地区不需要提供登记信息)。(二)提交材料后,5个工作日仲裁委给予立案,然后给双方举证期,给对方答辩期;然后开庭审理,之后对你们双方进行调解,调解不成仲裁委会下达裁决书;劳动仲裁60天内结案;对于裁决书不服,我们可以起诉到法院;(三)申请劳动仲裁期间,不耽误劳动者去新单位工作。按照法律规定,员工离职时,公司应该在员工离职时就结算员工的全部的工资。不过,各地对于员工离职工资结算也有不同的规定。如《深圳市员工工资支付条例》第13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员工的劳动关系依法解除或者终止的,支付周期不超过一个月的工资,用人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解除或者终止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一次付清;支付周期超过一个月的工资,可以在约定的支付日期支付。
总结:辞退不赔偿的条件是哪些只要符合《劳动法》第十九条规定,辞退员工时,可以不用补偿。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
More>>
·广州市工商股权转让协议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根据我国公司变更登记法中关于工商股权转让协议有明确的规定,那么什么是工商股权转让协议?其具有怎样的法律效应?需要我们提供怎样的申请材料呢?这就涉及到了本文的法律要点广州市工商股权转让协......
·警察关押人没判刑期间叫什么?
警察关押人没判刑期间叫什么?叫拘留公安机关办案人员认为需要拘留犯罪嫌疑人时,应填写《呈请拘留报告书》,注明有关情况和理由,经部门领导审核,由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签发《拘留证》......
·企业破产法关于职工安置的规定的主要途径有哪些?
企业破产法关于职工安置的规定的主要途径有哪些?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和各地实践,目前职工安置的主要途径有:1、提前退休;2、领取一次性安置费,自谋职业;3、领取经济补偿金,进入失业保险;4、......
·一、关于返还社抚养费的请示有必要书写吗?
一、关于返还社抚养费的请示有必要书写吗?没有。就目前的法律规定,任何情况下,社会抚养费都不退还!1、事实上,超生后,孩子不幸夭折了,于情于理,都应当退还部分社会抚养费!超生......
·什么是破产保护制度
什么是破产保护制度如果企业经营面临破产怎么办呢?其实这时候企业可以申请破产保护,那么什么是破产保护制度呢?什么样的情况下可以申请破产保护,申请了破产保护对企业来说意味着什么呢?今天,......
·过错司法鉴定费用谁承担
医院或者公司企业,由于企业或个人原因和过错都会造成一些伤害,但是双方都在推卸责任,以至于不好做出判断。这时为了公平公正,申请过错司法鉴定,申请司法鉴定,需要交纳一定的鉴定费用,但是......
辞退不赔偿的条件有哪几种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15年 50岁
13770831974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