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两份公证遗嘱第一份是否有效?

  两份公证遗嘱第一份是否有效?
  
  一、两份公证遗嘱第一份是否有效?
  
  两份公证遗嘱第一份依然生效,如果第一份遗嘱相抵触,以第二份遗嘱为准。根据《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施行)规定:
  
  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 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
  
  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
  
  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
  
  伪造的遗嘱无效。
  
  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二、公证遗嘱的内容是什么?
  
  (一)遗嘱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住址;
  
  (二)遗嘱处分的财产状况(名称、数量、所在地点以及是否共有、抵押等);
  
  (三)对财产和其他事务的具体处理意见;
  
  (四)有遗嘱执行人的,应当写明执行人的姓名、性别、年龄、住址等;
  
  (五)遗嘱制作的日期以及遗嘱人的签名。
  
  遗嘱中一般不得包括与处分财产及处理死亡后事宜无关的其他内容。
  
  三、办理公证遗嘱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1、办理遗嘱公证,遗嘱人应当亲自到公证处办理,不能委托他人代办。
  
  
  2、立遗嘱人应神智清晰,能真实地表达自己的意思,无受胁迫或受欺骗等情况。
  
  3、原来已在公证处办过遗嘱公证的,现要变更或撤销原遗嘱公证的,应当提交原来的遗嘱公证书并到原公证处办理。
  
  4、立遗嘱人死亡后,遗嘱继承人应当持遗嘱公证书、死者死亡证明,及本人身份证件来本处办理继承权公证。如遗嘱受益人不在法定继承人范围的,为受遗赠人。则受遗赠人必须在知道受遗赠后二月内来本处办理接受遗赠的声明书公证。
  
  公证遗嘱的具体订立情况,可以依据法律上规定的程序来进行合法的处理,特别是在同时存在两份公证遗嘱的情况下,可以对两份不同的遗嘱进行合法的认定,由于都是经过公证机关进行公证的所以都是有效的,有变动的应当以最新的遗嘱为准。
  
  
总结:两份公证遗嘱第一份是否有效?一、两份公证遗嘱第一份是否有效?两份公证遗嘱第一份依然生效,如果第一份遗嘱相抵触,以第二份遗嘱为准。根据《民法典》...#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15年 50岁

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More>>

·追诉猥亵罪的时效是多久
      一、诉讼猥亵罪的时效是多久?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追诉时效为5年;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猥亵、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追诉时效15年。需要注意的是......


·寻衅滋事罪法条规定是什么
      相信在生活当中,可能大概也听到过关于寻衅滋事罪。如果无端的扰乱社会秩序,造成严重后果的话,法院会根据寻衅滋事罪的相关法条对当事人进行处罚,因为这种行为已经严重的破坏了社会的安定团结......


·二审检察院审查起诉多久时间
      一、二审检察院审查起诉多久时间?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八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1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人民检察院审查......


·土地闲置费是什么意思?
      土地闲置费是什么意思土地闲置费是指土地使用者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后,未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同意,超过规定的期限未动工开发建设造成土地荒芜、闲置时,由土地使用者向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缴纳......


·打借条的注意事项是什么
      在我们的生活中,由于借钱时没将借条给写清楚,继而在还钱时争议不断、纠纷不断的情况比比皆是。因此,作为借款的双方,如果您不想因为借款而遇到不必要的麻烦,那在写借条时就要注意一些事项。......


·房产子女继承过户流程是怎样的
      房产子女继承过户流程是怎样的一、房产子女继承过户流程是怎样的申请人申请办理房屋产权继承过户必须具备以下资料:1、继承公证书或民法典律文书;2、继承人身份证证明;(核验原件)(1)本......


两份公证遗嘱第一份是否有效?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15年 50岁
13770831974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姜春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37708319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