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法院立案的条件是什么?

  1、事实条件,即有犯罪事实或犯罪嫌疑人,法律条件,即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立案追究的行为,必须是具有社会危害性和刑罚应罚性的行为,只有当这种犯罪事实确需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时,才予以立案。2、立案条件分民事立案条件和刑事立案条件:民事立案条件:原告是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明确的被告,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3、刑事立案三个条件,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属于自己管辖。4、【法律依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二条,公安机关对现行犯拘留的时候,发现其是县级以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应当立即向其所属的人民代表大会团或者常务委员会报告。5、要区分是刑事还是民事。刑事立案的话,事实条件,即有犯罪事实或犯罪嫌疑人,法律条件,即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立案追究的行为。民事的话,一般来说审查诉讼主体、管辖、案由、主要证据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规定:6、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公开审理的,应当公告当事人姓名、案由和开庭的时间、地点。7、 法庭辩论按照下列顺序进行:(1)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2)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3)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4)互相辩论。法庭辩论终结,由审判长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综上所述,立案分为民事立案和刑事立案,民事立案应当有诉讼主体,诉讼证据和案由,人民法院审理案件,应当通知当事人参与诉讼,原告及代理人有发言权。?
  
  
  
总结:1、事实条件,即有犯罪事实或犯罪嫌疑人,法律条件,即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立案追究的行为,必须是具有社会危害性和刑罚应罚性的行为,只有当这种犯罪事实...#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15年 50岁

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More>>

·合伙注册公司注意事项都有哪些规定
      合伙注册公司注意事项都有哪些规定建议合伙人在投资之初就应该就投资额度、投资方式、经营管理模式、利润分配方式、风险承担等方面协商,投资人根据各自的利益商定以上各事宜,所有投资人对上述......


·民间借贷开庭需要多少时间才能结案
      民间借贷开庭需要多少时间才能结案一、民间借贷开庭需要多少时间才能结案?民间借贷纠纷的审理时间一般是6个月,有特殊情况的,审理时间可能延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


·犯罪构成的主观方面有哪些
      犯罪构成的主观方面有哪些一、犯罪构成的主观方面有哪些犯罪主观方面的内容,或者说罪过的内容,是指我国刑法规定的行为人实施犯罪的,必须认识的事实内容和必须具有的意志状态。犯罪主观......


·精神病起诉离婚还用本人去吗
      可以不用本人去。可以让其法定代理人代为起诉。精神病人是不具备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的,所以说在进行起诉的时候不能作为原告出庭,但是精神病人可以委托他人代替自己去起诉。未成年人、精神病人......


·劳动者可以解除合同的情形有哪些?
      劳动者可以解除合同的情形有哪些??劳动者可以解除合同的情形有哪些?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婚前购房,婚后男方还贷夫妻共同财产算吗?
      婚前购房,婚后男方还贷夫妻共同财产算吗?一般是不算的,但是有两种情况。第一:一方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那么婚前支付的部分属于个人财产,但是婚后还贷以及增值部分输入夫妻共同财产。第二......


法院立案的条件是什么?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15年 50岁
13770831974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姜春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37708319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