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前对象分手欠钱不还怎么办

  前对象分手欠钱不还怎么办如果借款期限已经满,经出借人催要而仍未偿还借款的,出借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出借人在起诉时要注意诉讼时效,《民法通则》第135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两年。”如果超过二年的诉讼时效,人民法院就会不予受理,出借人的债权就失去了法律保护。为了防止超过诉讼时效,出借人可以在诉讼时效届满前让借款人写出还款计划,从而使诉讼时效中断。1、写好起诉书;2、携带证据和起诉书到法院立案并交诉讼费;3、法院审查确定受理后就会开庭审理;4、法院判决;5、执行判决。二、欠款不还应该怎么办欠款纠纷产生后的解决方式很多,如协商、调解、仲裁和诉讼等,只要运用及时和恰当,就会收互事半功倍的效果。但由于一些债权人常常为了不伤和气,协商阶段的时间拖得太长,从而坐失了很多收回欠款的良机。申请支付令是收回欠款的有效途径之一。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债权人请求债务方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债务人在收到人民法院发出的支付令后十五日内没有清偿债务,或没有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可见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以收回欠款的最大好处就是时间短、见效快。当然若债务方在法定时间内向人民法院提出了书面异议,则必须通过诉讼程序处理。根据以上内容我们可以看出,借钱是有风险的,金额比较小的情况下无所谓;所以大家在借钱给别人的时候,一定要让对方写借条,并且在规定时间期限之内没有还的情况下,一定要找对方要,对方不给的情况下,及时起诉处理。
  
  
  
总结:前对象分手欠钱不还怎么办如果借款期限已经满,经出借人催要而仍未偿还借款的,出借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15年 50岁

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More>>

·一、离婚后财产分割法院收费标准是怎么样的?
      一、离婚后财产分割法院收费标准是怎么样的?法院收取离婚案件的受理费为,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0.5%交纳。法院起诉离......


·交通肇事全责需要请律师辩护吗
      一、交通肇事全责需要请律师辩护吗?交通肇事全责不是必须请律师,关键看证据情况以及本人对法律熟悉情况而定,如果条件允许,最好委托律师。交通事故请律师的好处主要有:(一)聘请专业律师代......


·破产撤销权的适用范围
      破产撤销权的适用范围一、债务人恶意损害债权的行为我国破产法中规定的隐匿、私分、毁损、抛弃财产的行为即为恶意损害债权的行为。由于该行为属于事实行为,不是法律行为,破产管理人或清算人......


·住房抵押消费贷款是什么意思?
      住房抵押消费贷款是什么意思?住房抵押消费贷款,就是借款人将自己或他人(如亲属、朋友、同事)拥有所有权的住房作抵押,向银行申请贷款,该贷款可用于各种消费用途,如买房、装修、买车、出国、......


·北京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是什么?
      北京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是北京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是转让方与被转让方需要签订的合同。一般都采用书面合同,但是土地由其他人代耕没有超过一年的,是不用签书面合同的,需要......


·拆迁时,选择拆迁安置房公摊面积计算在内吗?
      一、拆迁时,选择拆迁安置房公摊面积计算在内吗?  拆迁房屋选择产权调换的补偿方式时,目前国家的法律法规并没有对拆迁安置房公摊面积有详细的规定,但在实践中一般是计算在内的,各地也出台了......


前对象分手欠钱不还怎么办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15年 50岁
13770831974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姜春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37708319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