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商品房产购销合同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为购销____渡假村商品房事宜,经洽商签订合同条款如下,以便共同遵守。
  一、乙方向甲方购买座落在____渡假村____组团内____楼房____栋。建筑面积为____平方米。其面积以____省《建筑面积计算规则》为准。
  二、商品房售价为人民币____元。其中包括配套的配电室、临时锅炉房、道路、绿化等工程设施的费用,但不包括建筑税和公证费。
  三、付款办法:
  预购房屋按房屋暂定价先付购房款40%,计人民币____元,(其中10%为定金)。待房屋建设工作量完成一半时再预付30%。房屋竣工交付乙方时按实际售价结清尾款。房屋建筑税款由甲方代收代缴。
  四、交房时间:
  甲方应于一九__年__月将验收合格的房屋交付乙方。
  五、乙方在接到甲方接房通知后的十天内将购房款结清。届时乙方若不能验收接管时,须委托甲方代管,并付甲方代管费(按房价的万分之一/日计取)。
  六、乙方从接管所购房屋之日起,甲方按照国家规定,对房屋质量问题实行保修(土建工程保修一年,水电半年,暖气一个采暖期)。
  七、违约责任:
  1.本合同生效后,如乙方违约,乙方已缴定金不退;如甲方违约,则应双倍退还定金。
  2.甲方如不能按期交付乙方所购房屋时(除人力不可抗拒原因外),每逾期一天,甲方向乙方承担应交房屋售价万分之一的罚金。甲方通过努力交付房屋,乙方又同意提前接管时,以同等条件由乙方付给甲方作为奖励。
  八、乙方需要安装电话,由甲方解决,费用由乙方承担。
  九、乙方对所购房屋享有所有权,但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房屋管理规定及渡假村管理办法。
  十、甲乙双方如在执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执,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双方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时,应提交有关仲裁机关进行仲裁。
  十一、本合同一式九份,正本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副本六份,双方各执三份,正副两本具有同等法律约束力。
  十二、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经公证后生效。本合同未尽事宜另行协商。
  十三、本合同附件:
  1.房屋平面位置及占用土地范围图(略)
  2.____渡假村别墅暂行管理方法(略)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        代表:
  地址及电话:     地址及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年  月  日

总结: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为购销____渡假村商品房事宜,经洽商签订合同条款如下,以便共同遵守。  一、乙方向甲方购买座落在____渡假村...#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15年 50岁

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More>>

·转卖二手产品侵权了吗?
      转卖二手产品侵权了吗?转卖二手产品侵权与否与平台销售目的有关,也与产品发布平台有关,涉嫌侵权的话原商品卖家有权告知当事人并要求删除相关详细,如果商品的使用权已经在此人手中,则不构成......


·父母犯遗弃罪现在判刑吗?
      我国每年发生大量的婴儿被遗弃的事件,其中不少婴儿都患有严重的疾病。本来父母对子女是有抚养义务的,这是基本道德,也是法律上的义务。虽然遗弃的对象往往是家庭成员,但是按照刑法规定,遗弃......


·整形前需要注意哪些事项
      整形前需要注意哪些事项1)留意医师的专业资格证书。接受整形外科手术前,除了留意医师诊所之招牌,理应注意医师到底是否曾接受完整的外科及整形外科训练。一般情况下,合格的医师会主动出示证......


·在我国投标的条件是什么?
      一、在我国投标的条件是什么?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2、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包括专业、技术资格和能力,资金、设备和其他物质设施状况,管理能力,经验、信誉和相应的从业人员。......


·摩托飙车犯法吗
      犯法,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的,处二千元罚款,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情节严重时,将构成危险驾驶罪,处于罚金及拘役的刑罚;如果飙车致使人员重伤、......


·老人怎么立遗嘱才有法律效力?
      老人怎么立遗嘱才有法律效力?老人私自立的遗嘱属于自书遗嘱,如果满足以下条件是有效的:(1)由立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2)立遗嘱人必须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3)必须是立遗......


商品房产购销合同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15年 50岁
13770831974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姜春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3770831974